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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2-08-22 08:48:17来源:化工仪器网

今天,聚焦化工小新为大家分享来自化工仪器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行政府采购法为推动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如采购人主体责任缺失、采购绩效有待提高、政策功能发挥不充分、公共采购制度不统一不衔接等。当前,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创新解决政府采购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优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都亟需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政府采购法进行修订完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前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财政部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8月14日前,通过相关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此次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改革方案》要求,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提供法律引领和保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提出制度化解决方案。三是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前期财政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此后,财政部根据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8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在主题里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2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好了,关于“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介绍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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