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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本品的剂量应个体化,你知道吗?(下)

时间:2022-09-16 09:04:33来源:网络整理

支气管哮喘 本产品的剂量应个体化。根据患者既往哮喘治疗情况,本品推荐起始剂量和最大剂量见下表。在严重的哮喘和哮喘发作中,每天 3-4 次分次给药可能对某些患者有益。 (详见标签) 注意:当哮喘得到控制时,所有患者均可逐渐减量至最低有效维持剂量。维持剂量范围:成人每天 100 至 1600 克,儿童每天 100 至 800 克。尽管在开始治疗后 1 至 2 周甚至更长时间可能无法达到最大效果,但通常是在开始吸入治疗后 24 小时内。哮喘控制得到改善。每日剂量通常分为 1 或 2 次给药。需要维持剂量为每天 100 至 400 克的轻度至中度哮喘的成人和儿童(从 6 岁起)可以考虑每天服用一次。对于未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且哮喘通过吸入糖皮质激素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初始剂量可为每天一次。给药时间为早上或晚上。如果哮喘症状恶化,应增加频率和每日剂量。本品中的药物被患者吸入并到达肺部激素与抗炎药,因此指导患者通过吸嘴用力深吸气很重要。为了尽量减少真菌性口腔炎的发生率,应指导患者在每次吸入后用水漱口。需要维持治疗但未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患者将受益于以上述剂量使用本产品。当对初始剂量的反应不令人满意时,增加剂量可以改善哮喘控制。一项成人吸入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的临床研究表明,通过 Tubo 吸入器吸入相同剂量的布地奈德比通过压力吸入器 (pMDI) 给药更有效。

因此,当使用 Pulmicor 加压气雾剂的患者改用 Pulmicor 吸入器并且他们的哮喘得到很好的控制时,原始剂量可以减少近一半。如果患者从其他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改用本品,开始时给予类似剂量,以后可考虑减量。口服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可以替代或显着减少口服糖皮质激素剂量以维持或改善哮喘控制。最初,本品应与患者常用的口服皮质类固醇维持剂量联合使用。大约一周后,口服剂量逐渐减少到可能的最低剂量。需要强调的是,口服皮质类固醇的停药速度较慢。在许多情况下,该产品可以完全替代口服皮质类固醇。停药后,一些患者可能会出现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停药症状,例如关节和/或肌肉疼痛、疲劳和抑郁,尽管肺功能保持稳定甚至有所改善。应鼓励这些患者继续使用该产品,但应监测肾上腺功能不全的客观体征。如果有肾上腺功能不全的迹象,应暂时增加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激素与抗炎药,然后更缓慢地继续。在压力或严重哮喘发作期间,改用吸入的患者需要补充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如果使用超过推荐剂量,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本品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的推荐剂量为 400 g,每天 2 次。口服糖皮质激素的COPD患者,如减少口服剂量,本品用量应与本药用量相同;支气管哮喘的推荐剂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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