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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工地电线判刑「电工线管跨接地线接法图」

时间:2023-02-09 09:01:19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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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3月22日电 男子假冒电工,六次进入小区偷盗接地线2600余米,合计价值1万多元。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胡某被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现年45岁的胡某系湖南省浏阳市人,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三次坐牢,目前暂住南通崇川区。胡某曾在电力公司做临时工,后因妻子罹患癌症便辞掉了工作。2015年7月,胡某的妻子去世,之前为治病家里欠下了不少债务,为还钱,胡某没有选择“勤劳致富”,却选择“重操旧业”。

2015年9月10日上午,胡某驾驶着一辆租来的小轿车来到南通市通州区某小区。他身着之前在电力公司上班时的工作服和安全帽,手提工具箱,打扮成电工的模样,走到该小区10号楼中单元。见周围无人,胡某用工具钥匙打开电缆井,再用剪线钳剪断接地线,窃得接地七芯铜线约420米。得手后胡某驾车迅速离开,将这些铜线卖给了废品收购站。之后,胡某如法炮制,于9月14日至9月29日期间,又四次来到该小区成功实施盗窃。五次行窃共窃得接地七芯铜线2660米,价值共计11970元,被胡某分别拿到多个废品站,共卖得9600元。

小区电缆屡屡被盗,这引起了小区居民的注意。10月6日,当胡某第六次来到该小区行窃时,被群众发现,并将胡某带至小区保安室。胡某见势不妙,后乘机逃离,10月2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审理中,胡某退出赃物折价款11970元 。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胡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鉴于胡某自愿认罪,并已退出涉案赃款,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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