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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施工保护八个一律天津「地下管线施工必须遵循」

时间:2023-02-13 15:25:10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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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地下管线施工保护“八个一律”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地下管线外力破坏事故发生。

地下管线施工保护

“八个一律”工作措施

为落实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地下管线外力破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我市地下管线的安全管理,经各部门研究,进一步明晰压实六方责任,形成“八个一律”工作措施,现印发各级管理部门、企业在工作中贯彻执行,确保我市地下管线安全。

铁面

铁规

铁腕

铁心

八个一律

一是凡是破土动工的, 未对建筑工程周边环境进行现状调查,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未进行地下管线勘察探挖的一律不许施工;

二是凡是未制定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 未制作地下管线分布图的, 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一律不得施工;

三是凡是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

改;

四是未健全应急预案、未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和设备的,一律不得施工;

五是凡是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屡教屡犯一律依法清出天津市场;

六是凡是破坏油气管线的, 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是凡是发生事故的, 一律追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八是凡是发生一般事故影响较大的, 一律提级办理,严肃追责问责。

六方主体责任

一是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到地下空间规划管理部门、档案部门、地下管线( 设施) 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查询并收集施工范围及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信息, 或委托有资质单位探测地下管线分布资料,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管线产权等相关单位进行地下管线情况交底。要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工作措施。

二是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制定对地下管线的专项保护方案,制作地下管线分布图。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对专项保护方案进行会审,报管线产权单位认可,并在施工中落实到位。

在施工或动土作业前, 应对机械操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落实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制度,确保地下管线保护的各项要求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

地下管线区域内实施机械开挖前, 要进行人工探挖,发现未标注或与实际不符的地下管线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与管线产权单位报告,待建设单位及管线产权单位确认并补充相关资料,调整施工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必要时,采取人工开挖等保护性施工措施。

针对地下管线特性, 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与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加强联系沟通, 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和装备。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及有关单位和部门, 同时配合抢险维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是监理单位责任

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四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行业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严格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是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及产权单位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 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并督促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落实运行管理维护主体责任,组织管线产权单位加强施工管线的巡查管理,督导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确保地下管线安全。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派专人到现场巡查、监护,发现有可能危及地下管线安全行为,应进行劝阻和制止。

各管线产权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流程, 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由产权单位组织实施的新建或改造管线项目, 产权单位应按图施工,并认真跟踪进度,复测竣工数据, 特别是“顶管、拉管”等特殊工程,必须确保线位、高程准确,如实将管线、井位等最终数据形成竣工资料, 上报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备案。

六是属地区政府责任

各区政府对地下管线的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要落实到位,责令区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地下管线运行安全。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

转载注明掌上蓟州

来源:蓟州区住房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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