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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钓鱼被高压线电击身亡「钓鱼男子触电死亡 究竟是谁的责任」

时间:2022-12-22 10:11:50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男子钓鱼被高压线电击身亡「钓鱼男子触电死亡 究竟是谁的责任」,关于男子钓鱼被高压线电击身亡「钓鱼男子触电死亡 究竟是谁的责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钓鱼中被电击身亡,至今无人出面负责赔偿。”8月6日,榆林老张反映,其25岁的儿子在一个多月前在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水掌村一处鱼塘钓鱼,鱼塘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没安全防护措施,可能鱼竿甩到了电线上,被电击身亡后供电局、鱼塘承包者相关人员均不愿负责。

老张说,他是米脂县人,来榆林市区已有8年,25岁的儿子在此次事故中丧生,留下一个孙子,儿媳还有身孕四个多月,家庭陷入了困境。

“该鱼塘属于芹河镇水掌村两个小组共同管理,承包给巴拉素镇人刘某,承包期3年,刘某以此收费让人钓鱼,6月30日,我儿子张朝旭在该鱼塘钓鱼,同行的钓鱼爱好者向鱼塘承包者微信付款50元,但鱼塘没有任何经营手续以及安全措施和警告标志。”老张说,鱼塘铁围栏内有两根高压线电杆,为榆阳区供电局所有,他认为电力部门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老张称,事发后,相关人员均不愿积极面对此事,“辖区派出所主持调解,和鱼塘老板要了四万元丧葬费,让我儿子先安葬,我没有同意。”村小组作为鱼塘的所有人和间接受益人,明知该鱼塘没有任何手续且没有尽到出租人的提醒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承包人刘某是直接的受益人和管理人,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允许张朝旭夜间在鱼塘铁栏内高压线底下钓鱼,没有尽到鱼塘承包人安全提示义务。

老张认为,榆阳区供电局对途径鱼塘内两根高压线电杆没有及时排除,明知鱼塘内有人钓鱼,仍然放任危险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存在,供电局有直接责任。

对此,榆阳区供电局相关人员表示,钓鱼人张朝旭被电击死亡,经查电力部门没有责任。事发后,该局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和西郊供电所负责人前往张朝旭在芹河镇水掌村鱼塘触电现场,进行勘察。经过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过现场勘察,芹河镇水掌村鱼塘北侧有121芹河线经过,分别为224至226号杆,现场架空导线对地距离最小为7.0米。

该线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第239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距离(5.5米),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如需第三方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榆阳区供电局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调查取证。

8月6日下午,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警方组织调解多次,但至今未能达成一致,建议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华商报记者 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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