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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单位出资700万采购马弗炉等

时间:2022-08-17 14:32:11来源:化工仪器网

今天,聚焦化工小新为大家分享来自化工仪器网的《一单位出资700万采购马弗炉等》。

近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次项目招标编号为XJXY2020Z4-CG,预算金额达700万元。

根据招标文件,此次招标所需采买产品主要有实验室纯水+超纯水机、微波消解仪40位+电热赶酸装置、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恒温培养箱、马弗炉(1500PLUS)、洗板机、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微生物鉴定系统及药敏分析系统、全自动微生物检测系统等。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所购产品招标方都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这一决定在某一程度上说明我国此类仪器的相关企业还有较大的进步空间,需要加快科研的速度。

标书获取的时间段为:2020年07月25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设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潜在投标人需在此期间到现场购买,每份标书售价200元,且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此次招标,招标方还对投标人提出了部分要求,具体如下: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还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此之外,投标人还需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产品的制造或生产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提供的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由代理商投标且领购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制造或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的有效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满足条件的仪商于2020年08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标书投递至指定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2号会议室,随后静待开标即可。

好了,关于“原件”一单位出资700万采购马弗炉等就介绍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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