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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征地补偿基本问题初探报告「国网电力线路征地补偿办法」

时间:2022-11-27 10:53:06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电力行业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征地补偿基本问题初探报告「国网电力线路征地补偿办法」,关于电力行业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征地补偿基本问题初探报告「国网电力线路征地补偿办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电力行业企业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在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征地补偿问题,本文尝试以《XX省人民政府关于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标准的指导意见》主体内容为蓝本,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省份的类似文件,拟对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征地补偿问题进行初步探究,以求能够帮助政府、企业和被征收主体更好地调处纠纷、开展项目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电力设施建设征地类型初探

(一)永久性征占用土地

1.塔(杆)基(含拉线坑、排水沟、挡墙、护坡等防护设施)用地;

2.配变台区、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电缆分接箱用地;

3.地下电缆工程外露构筑物(电缆工井、通风井、逃生井等)用地;

4.变电站站址(含进站道路)用地;

5.发电设施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用地。

(二)临时用地

1.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2.杆塔接地射线沟道开挖及管线埋设;

3.施工便道修筑等。

(三)永久性征占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范围内的青苗、林木、建筑物、构筑物等。

(四)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植物、建筑物、构筑物

1.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需采伐和修剪的植物(电力线路投入运行后新种植的除外);

2.新建、改建、扩建22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

3.新建、改建、扩建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从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必须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

4.新建、改建、扩建10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从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7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必须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补偿的。




二、补偿范围研究初探

(一)永久性征占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及在征占用地过程中形成的夹心地、边角地;

(二)临时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三)青苗、林木、果树、水田、养殖场等;

(四)拆迁房屋或跨越房屋且限制房屋功能使用;

(五)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妨碍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造成直接损失;对不需拆迁、复建的,采取防护措施;需拆迁、复建的,根据等效代替、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进行迁移或补偿;

(六)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砍伐林木;

(七)封闭或搬迁采石场、炸药库,搬迁坟墓等。




三、补偿标的价值确定初探

(一)永久性征占用土地价值

1.线路自立塔(杆)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形成的四边形面积;

2.线路拉线塔(杆)的主坑和拉线坑,每坑3平方米;

3.线路塔(杆)基础的防护设施(挡土墙、排水沟、截水沟、护坡等)、配变台区、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电缆分接箱实际占用面积;

4.地下电缆工程外露构筑物,实际外露部分面积;

5.变电站征地面积批准的征地红线图;

6.发电设施征地面积批准的征地红线图。

(二)临时用土地面积价值

1.临时用地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2.杆(塔)接地射线埋设1米宽乘以埋设长度形成的面积,宽度超出1米的实际面积。

(三)征占用土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规定价值。

(四)线路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征迁,线路保护区内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结合实际情况的数量、面积或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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