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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抢方向盘案宣判「抢方向盘判刑多少年」

时间:2022-12-01 17:35:05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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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去年在上海发生的一起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引发的事故吗?

6月12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之前,梁某某已经因此被取消落户上海的资格。



错过下车时机 女子强行拉拽方向盘

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许,梁某某乘坐由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783路公交车,因错过下车时机,梁某某要求公交车驾驶员王师傅停车开门,双方发生争吵。

王师傅两次打开车门,被告人梁某某均未下车。当王师傅再次关闭车门驾驶车辆行驶时,被告人梁某某强行拉拽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撞向车道上等候信号灯的上海东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鉴定,公交车物损价值人民币608元,电力工程车物损价值人民币3138元。经查证,案发时公交车上实际载客共计12人,事故中无人受伤。

一审获刑三年六个月

在审查起诉阶段,梁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家属对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东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强行拉拽正在行驶中公共汽车的方向盘,严重干扰公共汽车驾驶人员的正常驾驶行为,致使行驶中的公共汽车失控并发生交通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梁某某的行为不仅给被害单位带来了具体物质损失,更对社会公众的道路行驶安全带来了极大危险,社会危害性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9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于此类危害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性质认定,并且要求对此类行为从严依法惩处,故不宜对被告人梁某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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