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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27 08:05:24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关于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化验室管理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检验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检验由质检部负责,具体检验工作由车间质检员和试验室质检员操作。

二、质检部是独立的检验机构,能进行橡胶软管物性等项目的检验。配备相应的质量检验人员,并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质检部必须具备检验工作所需要的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校准。

四、检验机构必须对原料、半成品、成品按标准取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五、检验内容及检验程序必须符合《原材料、外购件检验规程》、《半成品检验规程》、《出厂检验规程》文件规定要求。

六、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应及时隔离,反馈到供销部,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生产中过程中的不合格半成品应进行返工、返修处理,并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对成品不合格品填写《不合格品记录单》,及时隔离,作出评审决定,报废或返工返修。

七、成品出厂前必须按生产批次依据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真实有效,由质检员编制,质检部经理审核,并加盖公司检验报告专用章,一式两份,质检部一份,客户一份。

八、质检部对产品质量有否决权,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九、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影响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得轻易下结论,应认真复查记录、查操作、查方法,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复查。对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隔离,反馈信息,并应在加工过程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十一、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按原始记录书写,要求及时如实记录,严禁事先记录、事后补记或转抄,并逐项填写检验记录的有关项目,并上报部门领导,检验员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十一、质检部对产品检验结果须填写《检验报告》并上报主管领导,质检部经理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十二、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检验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十三、质检人员要经常爱护、管理好试验的一切试验设备,对试验设备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确保试验设备的完好状态,为产品质量提供科学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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