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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山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9月10日正式实施

时间:2022-10-08 17:24:30来源:化工仪器网

今天,聚焦化工小新为大家分享来自化工仪器网的《山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9月10日正式实施》。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将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环境成份清除、降解做无害处理。 目前国内外应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处理技术比较多,名称也多种多样,但从工艺原理上通常可归为两类:第一类是自然处理系统。利用土壤过滤、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的原理,又称为生态处理系统。第二类是生物处理系统,又可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

6月1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DB 14/T 727-2020),该项标准将于9月10日正式实施。该技术指南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将代替山西省2013年发布的《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DB 14/T 727-2013)。

与2013年的“旧版”相比,该技术指南针对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突出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强调要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村庄布局、污水规模、基础设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细化污水处理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简单、高效、低耗、经济、易管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模式,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为今后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指导。

具体来看,该项新的技术指南主要内容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设计水量水质、污水收集、设施选址和总体布置、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和处置、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技术指南中的基本规定为: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应与污水产生量和收集能力相匹配,处理设施投入运行一年内处理水量宜达到设计规模的50%以上。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应满足DB 14/ 726-2019 规定。3.农村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水质应满足GB/T 31962 规定。

在设计水质水量方面,标准指出:调查数据缺乏时,污水排放量根据当地常住人口、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等确定,或根据其他类似地区排放量确定,也可参照表1取值:

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值参见表2:

关于污水收集,标准规定: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方式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现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条件较好的农村,采用雨污分流,其余村庄采用截流式合流制。2.农村生活污水可采用管道收集,也可对单户或多户设置污水收集池,定期用污水车转运。3.污水管道设计参考GB 50014 和 GB 50015 的有关规定执行。

污水处理工艺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生态处理以及其他处理工艺。其中,在生物处理方面,标准要求: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宜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活性污泥法等稳定可靠的处理工艺。2.生物处理进水应具有较好的可生化性,BOD5/COD 宜大于 0.3。污水营养组合比(BOD5:氮:磷)宜为100:5:1,且不含对微生物有抑制和毒害作用的污染物。3.进水水温不宜低于12℃,水温较高时,生物处理单元水力停留时间宜取低值,水温较低时,水力停留时间宜取高值。进水温度低于12℃时,宜采取保温措施。4.当需要去除总氮、总磷时,宜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或“缺氧-好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时,进水BOD5/总磷的比值不宜小于17.0。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DB 14/T 727-2020)

好了,关于“污水”山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9月10日正式实施就介绍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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