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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时间:2022-12-26 14:53:13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关于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目 录

一、范围 2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

四、受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度 5

五、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1

六、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2

七、受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7

八、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21

九、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4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汇编规定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风险评估和辨识制度、审批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公司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受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职责;

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受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应对受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作业单位负责人职责

1、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即现场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未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得指挥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三)监护人员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责任,并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2、了解作业范围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适时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当发现异常状况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作业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5、掌握现场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四)分析人员职责

1、受限空间作业分析人员对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2、应根据受限空间所在单位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并分析,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五)作业人员职责

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在确认作业点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随身携带审批过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六)审批人员职责

1、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了解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内外情况;

3、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无误后签字。

(七)承包单位职责

1、委托承包单位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受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管理;

3、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四、受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度

(一)目的

识别本公司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相应的风险分析评价,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重大危害因素;为控制危害因素,进行受限空间等级划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提供依据;检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确定、更新重大危害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以对其进行控制管理,并在新问题出现或其他情况时对其进行更新和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范围、方法、程序、风险控制管理等内容。

(三)职责

1、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以及评价方法和评价准则,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

2、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参与受限空间的风险评价工作。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及消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程序内容

1、评价组织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风险识别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应包含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

2、评价目的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受限空间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并定期进行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效果。

3、风险评价范围

危害识别范围必须涵盖本公司所有涉及受限空间的活动、服务、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人员(含承包商)中能够控制或使可加影响的因素。

(1)常规和异常活动;

(2)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3)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4)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风险评价准则

(1)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3)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及其他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的要求;

(4)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其它需要关注的要求。

5、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1)根据公司受限空间作业活动分析辨识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状态)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以及参照GB6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中分为的20类事故类别。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生产过程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分类要求进行。

(2)编制受限空间清单

属地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本单位对属地内可能的受限空间作业点进行识别和危害分析。属地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受限空间清单》(详见下表),属地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

6、风险分析评价

按汇总的《受限空间清单》选用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作业条件分析,每位评价组成员单独对各个作业活动打分,然后取均值汇总形成《危险有害因素汇总表》。

7、风险评价方法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法(LEC)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方法,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用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针值之乘积 D(风险值),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的;这三种因素是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伤后果,具体分值见表1、表2、表3。

L

E

C

分数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分数值

暴露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

完全可以预料,每天都可能发生

10

连续暴露

100

大灾难,3人以上死亡, 经济损失1000万元

6

相当可能,每周都可能发生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或每天暴露一次

40

灾难,2~3人死亡,经济损失 300万元

3

可能,但不经常,每月可能发生

3

每周暴露一次,或偶然暴露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经济损失50万元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每年才可能发生

2

每月暴露一次

7

严重,重伤;毒性大的伤害;有可能或能导致伤残的,或其它不可挽回的人身伤害,损失10万元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每三年才能发生

1

每年几次暴露

3

一般,身体局部不良反应,轻微中毒,必要就诊 ,损失5万元以下

0.2

极不可能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轻微,轻伤,不需要去医疗机构进行救护

0.1

可能性极小(实际不可能)





表1 LEC三种因素等级及对应分值

风险级别

控 制 措 施

应急控制

不可容许风险

≥320分

1.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可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必须禁止工作;2.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对于潜在的紧急情况,应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按程序进行管理

可忽略风险

160-320分

1.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必须配给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2.一定要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文件

中度风险

70-160分

1.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降低风险的措施;2.在中度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3.视情况制定OHS目标和OHS管理方案、必须制定运行控制档

可容许风险

20-70分

可视情况制定运行控制档,如通知、注意事项、 标牌等控制, 具体控制方法可根据控制方法的有效性和难易程度加以选择

可忽略风险

<20分

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

表2 风险等级D=LEC的划分

表3 危险等级

风险值(D)

危险等级及程度

≥320分

不可容许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分

不可忽略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分

中度危险,需要整改

20-70分

可容许危险,需要注意

<20分

可忽略危险,可以接受

(五)风险控制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经营的实际运行情况,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评价组一起确定受限控制的顺序,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消解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2、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项目,建立重大隐患档案,档案中包括: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等内容。

3、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的风险及所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具体的培训参照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六)风险信息更新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每年组织一次各单位进行受限空间作业风险的识别;

2、每次受限空间作业前对风险控制结果进行检查;

3、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组织安全评价组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其他需要评价的状况。

受 限 空 间 清 单

五、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利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检修、处理临时设备故障时,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有效把关,对不合格事项在作业前能够及时调整,从而保障作业人员安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相关部门应按制度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一)《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申请及审批:

1、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现场负责人向受限空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

2、属地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如果作业安全许可证中列出的综合安全措施不能满足时可增加补充措施)并确认后签字。同时,安排有关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并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3、属地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同时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交底。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实栏内签字,最后由属地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作业负责人,第二联交监护人,第三联(存根)交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作业证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5、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二)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设施名称:填写详细,应写到具体设施、设备,任何人无权扩大或更改作业对象;

2、作业内容:指作业的具体内容,如对作业对象进行清理、检修、电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业种类,任何人无权更改作业内容;

3、作业人员:指直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姓名,有几人就填写几人,进去几人,出来几人,要相互一致,必须本人签名;

4、监护人员:

(1)监护人员自始至终必须在作业现场,对作业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然后签字确认;

(2)作业中密切注意作业安全状况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和沟通;

(3)作业后清点人员和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按事故应急救援,携带好相应的救援器材,以备急用;

5、作业现场负责人:

(1)对整个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自始至终在现场直接指挥、监督作业。

(2)进行受限空间气体检测时必须详细的填写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气体名称,并联系分析人员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气体分析。

(3)对安全措施给予确认,有权补充完善。

六、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2、属地单位分析室负责取样分析及数据填报。

3、作业现场所属单位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二)管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

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申请及审批见《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

4、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交底,内容应包括:

(1)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事故的预防、避险、联络、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2、作业前,属地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2)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3)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3、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挂安全警示牌;

(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6)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7)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8)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9)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4、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落实如下工作:

(1)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要求如下:

a、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b、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c、受限空间内用电设备、机械传动设备等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加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2)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如下要求:

a、氧含量为18—21%,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b、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规定;

c、可燃气体检测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可采取如下措施:

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等与大气相能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和防范措施方可作业。

(5)照明及用电安全要求如下:

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四)受限空间作业要求

1、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

(1)作业前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2)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3)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监测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必要的个体防护措施;

(5)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7)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8)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时, 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2、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2)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3)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4)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6)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7)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3、受限空间作业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器消防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2)受限空间入口应保持畅通;

(3)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4)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气割(焊)工器具带出;

(5)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6)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7)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五)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

(六)受限空间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七)受限空间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八)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九)受限空间作业完毕,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进行完工验收,在《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存档联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十)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受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

七、受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伤亡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都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受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受限空间作业。

(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1、凡新调入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班组职工或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受限空间作业。

2、受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如下:

(1)进入受限空间的程序;

(2)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3)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

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录培训的内容、日期、考核等有关情况。

3、每年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将培训材料、签到、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三)受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1、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分为三类:

(1)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二是地下受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三是地上受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检测

a、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b、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8-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一氧化碳浓度(应小于20mg/m3);

c、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d、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e、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

a、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c、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

a、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b、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

a、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b、当受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c、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

a、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

b、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a、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b、应急通讯报警器材;

c、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d、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

e、应急照明设备;

f、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八、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公司总经理任应急小组组长,职责如下:

(1)保证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

(2)督促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

(3)督促对应急救护组员进行培训;

(4)指挥现场救护。

2、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职责如下: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应急救援组组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责如下:

(1)参加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和预案演练;

(2)了解救援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4)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受限空间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二)预防与预警

1、受限空间的现场监控主要由属地单位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信息报告和处理由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进行处理。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程序:事故现场发现人—>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急救援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职责分工进行救援。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由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响应实施。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政府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参加增援。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赶赴救援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3、及时向公司及当地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事故(事件)发生。

(四)紧急处置及救助防护

1、现场处置主要按照现场处置方案操作,依靠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力量。

2、医疗卫生救助:及时向公司医院请求支援。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撤离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应急状态下作业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5、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小组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以后此类预防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6、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在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撤离。

7、应急救援组长负责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抢救过程、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公司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2、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牵头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具体措施如下: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6)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六)培训与演练

1、培训:应急小组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留存记录,有参加人员的签字确认,培训内容包括:

(1)受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2)进入受限空间的程序;

(3)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2、演练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特点,应急救援小组长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经验并对预案进行评估,为实战中救援做好准备。

(七)奖励和责任追究

1、奖励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挡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

(1)属于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由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3)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

(二)确保受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氧气含量应在18%-23.5%。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

(三)在受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四)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五)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六)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七)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八)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九)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十)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十一)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十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十三)在受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十四)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氩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十五)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十六)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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