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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时间:2023-02-09 11:17:57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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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8-01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将原派驻董事但持股比例低于20%的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本次调整按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重述。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7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对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重点难点问题在实务中的具体监管,提出更为明确的标准。其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中“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明确指出“公司有权力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一般可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不能参与财务经营决策”。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如何判断长期股权投资的“重大影响”给出了原则性定义。公司在以前年度的实务操作中,对被投资单位拥有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拥有20%以下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法核算。

现根据上述监管口径,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业务处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经追溯调整,对公司2016年1月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对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2016年度净利润减少2,827.91万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1,530.37万元,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增加66,109.32万元(2016年1月1日:67,406.86万元)、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增加66,109.32万元(2016年1月1日:67,406.86万元)。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2016年度净利润减少4,070.86万元,2016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1,593.43万元,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增加22,064.79万元(2016年1月1日:24,542.22万元)、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增加22,064.79万元(2016年1月1日:24,542.22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是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作出,并按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重述,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处理调整表示认可;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2017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后的会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股权投资会计处理调整的专项报告》并认为,未发现公司本次会计处理调整与其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与前任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处理调整事项告知前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本公司对中国证监会《2017具体会计问题监管口径》的理解。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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