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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或商业楼宇配套电信设施应归谁所有管理「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产权归属」

时间:2023-02-11 13:09:40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小区内或商业楼宇配套电信设施应归谁所有管理「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产权归属」,关于小区内或商业楼宇配套电信设施应归谁所有管理「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产权归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小区内或商业楼宇配套电信设施应归谁所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小区建筑物内的配套电信设施应由开发商投资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建设项目概算,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开发商为此投资的费用纳入建设成本。小区业主购买房屋即相应支付电信配套设施的费用,产权应归业主所有,业主对该部分电信配套设施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12期案号为(2014)江宁民初字第3935号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案中,法院亦认定小区内通信管道在小区交付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持同样裁判观点的裁判案例还有(2018)黑06民终1873号能通电视网络公司与网通公司、电信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案、(2020)内0105民初8400号内蒙古中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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