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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质量通病和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时间:2023-03-24 12:29:05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电气施工质量通病和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关于电气施工质量通病和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部分:机电安装工程
第一章 建筑电气工程

1.1、焊接电线管与线盒的连接

现象和问题:

未采用螺母连接或焊接,钢管直接插入线盒,插入过长,线管无护口,有毛刺等;跨接地圆钢不合格或焊接不合格。

原因分析:

1、配管施工前未经过技术交底或技术交底工作不完善,对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不清楚;

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三检制度等措施未落实;

3、配管时粗心大意,下料过长或过短;

4、材料准备中未准备护口、锁母等辅料。

防 治 措 施:

1、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工作要到位,确保落实到班组级施工人员;

2、质量检查及监督等控制措施要切实有效,并有效落实;

3、配管下料前应认真实测;

4、做好半成品的防护工作。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焊接钢管连接的具体要求:

1、钢管与线盒的连接一般采用螺纹连接(管径<50mm)或焊接(管径≥50mm),螺纹连接时在线盒的内外壁要设护口及锁母,管端在盒内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应为2~3扣,不应过长或过短;如采用金属护口,在盒内可不用锁紧螺母,但入箱的端口必须加锁紧螺母。

2、线管与线盒之间要做跨接地的焊接/连接,跨接地线的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且未双面焊,不得焊穿线管、盒等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14.1.1.2条: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2007)第3.2.9条 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1.2、预埋钢管防腐工作不到位

现象和问题:

建筑结构内的预埋焊接钢管的内及防腐未做或不到位。

原因分析:

1、对金属线管除锈刷漆的目的和部位不明确;

2、对金属线管暗敷的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不了解。

防 治 措 施:

1、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工作要到位,确保落实到班组级施工人员;

2、质量检查及监督等控制措施要切实有效,并有效落实;

3、管壁内的除锈防腐的施工方法及材料的准备要符合要求。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14.2.4 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一般工序:

技术交底→材料准备→管内除锈→灌漆除锈→防腐层晾晒→下料预埋与安装

1.3、预埋电气钢管连接不规范

现象和问题:

建筑结构内的预埋焊接钢管的连接不规范:丝接的露出套管的丝扣大于2~3扣,套管焊接时套管规格、配合间隙过大,套管的长度过长或过短,不是连接管的1.5~3倍,管口的焊接是点焊,不是要求的满焊,焊伤套管口或焊穿管壁。

预埋的电气焊接钢管的不同管径对口焊接,严重违反规范要求

原因分析:

1、对金属线管暗敷中连接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强制性条款及主控、一般项目要求不熟悉,技术交底不到位等;

2、对线管的连接的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不了解;

3、线管及套管的下料尺寸没有按照管径的1.5~3倍要求

4、施工中焊接电流过大,焊伤管材或套管。

防 治 措 施:

1、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工作要到位,明确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的强条要求及主控和一般控制项目要求,并确保落实到班组级施工人员;

2、质量检查及监督等控制措施要切实有效,并有效落实;

3、管材及套管下料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测,严格按照要求下料,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4、施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焊电流根据焊接材料及时调整;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4.1.2条: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2、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小于管接头的1/2,连接后螺纹外漏宜在2~3扣;套管焊接时套管长度宜为1.5~3D,两管的对口处应在套管中间,套管与钢管的焊接为满焊。

3、暗配钢管直径大于80mm,可将连接的管端打喇叭口再进行对口焊,注意要去除管口毛刺,喇叭口对齐,轴线重合,焊口严密。

1.4、电气塑料线管、线盒敷设不规范

1、现象和问题:

1、接口不严密,有漏、渗水情况。

2、揻弯处出现扁裂,管口入箱、盒长度不齐;

3、在楼板及地坪内敷设时,管壁距离面层小于15mm,保护不足;

4、现浇筑混凝土墙板内配管时,盒子内管口脱掉、堵塞等情况,造成剔凿混凝土墙找管口的后果或另配明管。

原因分析:

1、对非金属线管暗敷的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不了解

2、线管接口清除不彻底、有杂物,涂胶等不均匀等影响接口的粘结质量;

3、揻弯时未采用内套弹簧的冷炜法或热揻方法不规范,或直接冷揻造成瘪管;

4、线管预埋下料前对现场为进行实际测量,下料尺寸较大,进箱盒未使用管接头等,造成进箱、盒的长度不一;

5、管线安装后固定的间距大、固定方法不得当,浇筑混凝土时未对管线采取防护措施,造成管线的损伤;

6、线管敷设时在固定前未做垫块,线保护层不足;

7、管线与设备、器具见未设管接头,线缆直接连接,柔性线管的连接长度比较随意;

8、根据施工图及实际情况,在技术交底前要对线盒、箱及设备之间距离、走向做比较详细的规划,避免线管集中布置对混凝土保护层的影响;

9、现场施工人员对变形缝处的线管安装预埋的要求不明确。

防 治 措 施:

1、在施工前要对施工班组做详细、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对电气塑料管的暗敷时的技术要求有比较深刻地认识;

2、线管连接时对管线机套管做必要的清理工作,涂胶要均匀,涂胶后不能立即将管子插入连接;

3、塑料管冷揻时要管内用相应规格的弹簧、外面使用木胚具;热揻时要控制加热温度及揻弯的角度,防止揻瘪;

4、管线的下料尺寸要根据实际情况,不要过长或过短;

5、安装时要注意管线的固定间距,合理排布管线,不能过密、严禁3层交叉,固定间距一般不大于1米,管道下必要时要加垫块,安装完成时要对下一道工序进行交底,并采取防护措施,预防受到损伤堵管;

6、在变形缝处加装塑料管补偿装置。

2、现象和问题:

5、导管与设备、器具之间的连接未设专用接头;

6、多根线管集中敷设,造成混凝土保护层空鼓面积较大;

7、管线3层交叉敷设,混凝土保护层不足;

8、建筑物变形缝处未设补偿装置。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 14.2.3条: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暗配一般为6D,埋入地下或混凝土内不小于管径的10D。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第14.2.6条: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现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3、绝缘导管的敷设要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第14.2.9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

(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第14.2.10条: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2)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4、变形缝触动的处理要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第14.2.11条: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5、墙面开槽处理方案:

(1)宽为30mm的线槽:采用1:2.5水泥砂浆抹平,后跟内墙同时抹灰。

(2)、宽为50mm~100mm的线槽:线管固定后,采用1:2.5水泥砂浆抹平,采用钢丝网加固,后跟内墙同时抹灰。

(3)、线槽深度每30~50mm分两次抹灰。线槽深度50mm

以上的,采用细土混凝土填充后,用1:2.5水泥砂浆抹平。

(4)、线管外壁与抹灰完成面间距不小于15mm。

1.5、线路过长未设置相应的措施

现象和问题:

线管的直线段超出允许长度时,无过渡接线盒;

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审图不仔细,设计图纸中一般考虑有补偿,没有补偿措施或补偿措施不合理的一般是施工人员审图不清;

2、施工中遗漏或不清楚正确做法;

3、在敷设导管时,发现管路过长,未及时增加拉线盒,质检人员检查不到位;

4、在垂直敷设的管路中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导线规定盒

危害:

1、管路直线段超出允许长度时,无过渡接线盒或拉线盒,线路过长无拉线盒,电线穿管时阻力增大,会造成穿线困难或无法穿线,强拉线时容易损伤导线的绝缘层,降低绝缘性能缩短导线的使用寿命;

2、在垂直敷设的管路中未设置导线规定盒,造成导线无法分段固定,甚至因自重造成垂直受力过大而损坏导线。

规范标准相关规定: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第5.2.14条 金属管布线和硬质塑料管布线的管道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或加大管径;两个拉线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无弯管路时,不超过30m:

2、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转弯时,不超过20m:

3、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转弯时,不超过15m:

4、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转弯时,不超过8m。

《硬塑料钢管配线安装》(D310-1~2)《钢导管配线安装》(D301-3)对线管的安装设置接线盒的要求

水平敷设管线加接接线盒要求

管路弯曲个数

管线长度(m)

无弯曲

﹤30

1

﹤20

2

﹤15

3

﹤8

垂直敷设管线加接线盒的要求

管内导线截面s(mm2)

管线长度(m)

50﹤s

﹤30

70﹤s﹤95

﹤20

120﹤s﹤240

﹤18

1.6、柔性导管的长度超长,无专用接头,有退股、脱节或者使用不当

现象和问题:

1、照明/动力用柔性导管的长度超过规范要求;

2、在管路的转弯处未设置接线盒(箱),直接用柔性导管代替;

3、多个回路的导线直接在柔性导管上分岔,未使用接线盒;连接处未使用专用接头、接头未固定或使用胶布包缠连接;

4、金属柔性有退股、脱节现象;

5、未做跨接接地,或将金属柔性导管作接地的接续代替。

危害:

1、柔性导管过长,在柔导管的转弯处用软管代替接线盒,多个回路的导线直接在导线内分叉,未用接线盒,均会使穿线困难,固定困难,不便于线路检查、维修、更换;

2、连接处未使用专用接头,柔性导管固定不牢靠,软管退脱节,导管失去保护;

3、金属柔性导管未接地或将金属柔性导管做接地的连续导体,存在安全隐患。

规范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4.2.10条: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2. 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3. 可挠性金属导管和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防治措施:

1、照明用的软管的长度不大于1.2m,动力用软管的长度不超过0.8m,敷设的工程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在管路的转弯处,根据需要设置接线盒,不能用软管代替,导线中间,分岔连接处应在导线盒内进行,不应直接在软管上分岔;

2、可挠金属导管或其他柔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金属柔性导管出现脱节现象,应及时整改;

3、施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加强平行检查、巡查力度,确保金属柔性导管的接地可靠。

4、不能将金属柔性导管做接地的接续代替,金属柔性导管自是自身接地;而设备、器具的金属外壳应有专用的接地保护线,并与接地干线连接。

1.7、金属导管的跨接地线截面积偏小、连接不规范等

现象和问题:

1、采用小于4mm²的单芯铜线导线作跨接线;

2、镀锌电线管采用丝扣连接时,使用镀锌圆钢熔焊焊接作跨接地线,未采用专用接地卡固定卡介接地线。

危害:

1采用小于4mm²的单芯铜线导线作跨接线,导线截面积偏小,当事故短路时,接地线载流能力不足,且使用单芯导线,防机械损伤的性能差,容易断;

2、在镀锌钢管上使用圆钢熔接焊作跨接接地线,将破坏镀锌钢管的镀锌层;

3、未采用专用接地卡卡紧跨接地线,接地线固定不牢靠,不可靠。

原因分析:

1、对规范、标准不了解、不熟悉。

2、缺乏施工的基本常识,未进行技术交底。

3、没有认真阅读图纸,对设计文件的要求不熟悉。

规范要求: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4.1.1条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跨接的两卡间边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²;

2.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2.2.10条 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²:

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²。

防治措施:

1、金属导管的跨接地仙逆应采用铜芯软导线,而且截面积不应小于4mm²;

2、当镀锌电线管采用丝扣连接时,应使用专用跨接地卡,接地卡及做法如下图

管线跨接地做法示意图

使用跨接地卡将跨接地卡固定在线管上时,把跨接地线穿入线卡的中间,并打一个回弯,导线的绝缘外皮剥离部分应长度合适,拧紧管卡,使其把导线压接紧密。跨接线未多股导线时,线头应事先浸锡处理。

注意所使用的接地卡规格与管材管径相匹配,接地卡与相应的跨接地线的截面积应适配,压紧后无松动现象,导线与管材要接触良好,接地卡的折弯处不得有明显的机械损伤。

在线盒的跨接处要留有余量,线盒与导管的连接有放松措施。

1.8、吊顶内或明敷设的消防线管使用PVC线管或暗敷设时保护层不足

现象和问题:

1、吊顶内或明敷设的消防线管使用PVC线管;

2、明敷设在吊顶内的金属线管或线槽上未涂刷防火涂料保护层;

3、暗敷设在结构层的线管的保护层不足30mm;

危害:

吊顶内或明敷设的消防线管使用PVC先挂,对线路的保护不足,特别是对消防控制、通信、报警线路的保护,如果线路中断,使得消防及灭火工作无法进行,造成更大的损失。

原因分析:

1、吊顶内或明敷设使用PVC线管,是不熟悉国家标准、消防要求,对线路的保护不够重视;

2、原来设计单位按照规范要求的导管为金属导管,施工单位在吊顶或明敷设的消防线管时,为了施工方便,不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而使用PVC线管,造成防火等级不能达到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规范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香庭设计规范》GB 50116第10.2.2条: 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

2. 《火灾自动报警香庭设计规范》GB 50116第5.3.1 条: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信号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在同一总线回路上传输时,其传输总线的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条规定。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545)第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9.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9.1.4.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防治措施:

1、加强学习,熟悉规范及消防要求;

2、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线槽,并应在金属导管或线槽上采取防火措施。把已经敷设的不符合要求的PVC线管,更换为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

3、明敷设消防的金属导管时,应涂刷防火涂料;

4、暗敷设在结构内的消防金属或经过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1.9、室外导管敷设不到位、不防水

现象和问题:

1、室外的导管敷设不到位,接头脱落,无防水弯头;

2、管口未做密封处理,室外箱盒进水;

3、室外柔性导管不防水、易老化;

4、落地箱柜的接线管口低于规范要求,管口未密封封堵。

危害:

1、室外导管的管口未敷设到位,接头脱落,使得导线、电缆外漏,箱内的电气器件易受潮,降低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垂直安装的外漏导管无防水弯头,当接头破损时,水容易顺着导管流进设备、箱盒内;

2、室外线盒箱不防水,设备易进水,降低设备的绝缘性能。使用PVC柔性导管,容易折断和老化,接头、箱盒进水,造成设备受潮。

原因分析:

1、室外导管的管口未敷设到箱盒内,线管连接不牢,接头脱落,柔性导管的接头未使用专用接头;

2、室外的箱盒未使用防水型产品,未采取防水措施;

3、室外敷设的柔性导管未采用防液复合型柔性导管。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4.2.2条: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防治措施:

1、室外导线应敷设到位,对敷设不到位的管段应整改到位,保证管与管之间,管与箱、盒之间连接牢靠、不脱落,管口敷设到箱盒内,柔性导管使用专用接头连接,室外的金属导管应 防水弯;

2、采用室外防水型线盒、配电箱及相应密封防水措施;

3、室外敷设的柔性导管应采用防液复合型柔性导管。

1.10、金属线槽敷设扭曲、挠度偏大,连接不规范

现象和问题:

1、金属线槽的板材厚度太薄,金属线槽变形较大;

2、金属线槽的支吊架(固定点)间距大,金属线槽扭曲、挠度大;

3、金属线槽的紧固螺母安装在线槽的内侧;

4、线槽过变形缝处无补偿措施

危害:

1、线槽应有一定厚度,如果壁厚不够,难以保证金属线槽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线槽容易变形,影响线槽内所敷设的导线的绝缘与安全性;

2、金属线槽的支吊架间距大,线槽容易变形,或支吊架未调整好,受力不均匀,也会使得线槽扭曲、变形;

3、线槽的紧固螺母安装在线槽的内侧,露出的螺栓容易割伤导线;

4、变形缝处无补偿措施,易造成线槽变形、拉断。

原因分析:

1、金属线槽厚度不足,一般是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成本未采购符合标准的线槽,进场验收时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材料进场验收程序未能严格把关,将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到工程中;

2、施工人员为了减少支吊架,节省材料和工时。一般生产的桥架长度为2m,若安装时的支吊架的间距大于2M,将使得部分线槽无支吊架,导致线槽连接处受力,造成机械破坏;

3、施工人员操作不仔细,或技术交底不清楚造成,操作人员自认为美观将紧固螺母的平头安装在线槽内侧;

4、未认真审阅图纸, 不清楚工程有变形缝,不知道变形缝处需要增加补偿措施。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4.2.7条: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的螺母应在线槽外侧。

2、第14.2.11条: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3、《电控配电用电缆桥架》(JB/T10216-2000)对桥架

钢制托盘、桥架允许最小板厚(单位:mm)

钢制托盘、桥架宽度B

允许最小板厚

B<100

1

100≤B<150

1.2

150≤B<400

1.5

400≤B<800

2

800≤B

2.5

注:1、连接板的厚度至少按照托盘、桥架同等板厚选用,也可以选厚一个等级;

2、盖板的厚度可以按照托盘、桥架的厚度选低一个等级

防治措施:

1、线槽的厚度要大于等于1mm,以保证线槽有一定的强度;线槽的尺寸越大,对厚度的要求越厚,见上表,对不满足要求的产品退场跟换处理;

2、加强质量管理,有详细的技术交底,严格要求施工人员,应在放线定位后,做出标记后再施工,使线槽的固定点间距满足要求,使线槽紧固牢靠、不变形,支吊架的间距不等重新调整;

3、金属线槽的支吊架固定点的间距宜为1.5~2m,并结合厂家提供的产品特性数据选用。在进出接线盒、箱、柜及转角、丁字接头三端处,在500mm以内应设置固定点;

4、安装支吊架时应注意:调顺直吊架或支架,再分段将线槽放在支吊架上,支吊架的受力点应均匀,固定牢靠,平整美观,无扭曲、变形等现象;

5、线槽敷设应横平竖直,线槽进行交叉转弯、丁字连接或变径时,应采用配套专用的单通、弯通、三通、四通或变径进行;

严格管理,将紧固螺母放在线槽外侧防止割线;

6、在变形缝处,线槽本身应断开,槽内用内连接板搭接,一端可以自由活动,但此处应跨接接地。补偿装置的位置应加装补偿装置。

1.11、线槽内的敷设的导线过多且杂乱

现象和问题:

1、线槽内到导线有接头,线槽内的导线放置杂乱;

2、线槽内的导线内未固定好;

3、线槽内的导线放置过多,盖不上盖板;

4、强电与弱电的导线或同一电源不同回路有干扰要求的导线,敷设在同一线槽内。

危害:

1、线槽内有接头,降低可靠性,存在安全隐患;

2、线槽内的导线未固定好,导线固定不可靠,垂直敷设时可能造成导线受力过大,也给使用后的检修造成麻烦;

3、线槽内的导线截面积超过规范允许值,导线的总截面积大,不容易散热,难固定;

4、强电与弱电导线或同一电源不同回路有干扰要求的导线敷设在同一线槽内,导线间距离近,未采取屏蔽、隔离措施,会互相干扰。

原因分析:

1、线槽内的导线杂乱是因为施工图纸中考虑不周,或施工中随意变更增加,或线槽内布线完成后,未及时进行整理,布线混乱;

2、线槽内导线绑扎点间距大或未牢靠固定

3、设计中线槽的规格型号偏小,或施工中随意变小规格,或增加导线;

4、施工人员忽略不同电压等级的电路不允许放置在同一线槽内。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5.2.3 线槽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

2. 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

3. 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8. 5.3条: 同一路径无电磁兼容要求的配电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

5、控制和信号线路的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

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线路与其他线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时,应用金属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电缆。

防治措施:

1、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导线的接头应放在接线盒或箱内;

2、线槽内的导线绑扎固定好,固定间距不大于2m;

3、线槽内的电线、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积的20%,控制、信号或与其相类似的线路,线缆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积的50%,导线不得阻碍盖板或裸露出线槽。

设计变更增加线缆时超出规范要求的,应另设桥架;

4、将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强电、弱电导线分开敷设,敷设在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导线,且屏蔽护套一端应可靠接地。

同一电源不同回路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以敷设在同一线槽,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应敷设在同一金属线槽内。

1.12、金属线槽接地不可靠

现象和问题:

1、金属线槽 全长少于2处与接地(PE)干线连接;

2、镀锌线槽间的连接板两端无放松垫圈,且连接板两端未跨接接地;

3、金属线槽跨接地导线截面积偏小。

危害:

1、金属线槽部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无法保证电气连续性,存在安全隐患,当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会造成保护电器不动作,发生触电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

2、金属线槽接地不紧固,只有一个接地干线连接点,降低安全度且故障电流向接地装置流散时只有一个流向,不利于快速疏散故障电流。

3、接地地线截面积小,机械强度达不到要求,容易折断。

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对规范及工艺要求不熟悉,镀锌线槽未在拦截办的两端加上防松垫圈;

2、认为金属线槽都是金属物连接,有一处接地干线连接处就可以了,不知道构成环网状电路有利于故障电流的流散畅通;

3、施工人员未按照规定选择保护地线截面积,偷工减料。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4.1.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1. 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跨接的两卡间边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²;

2.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3. 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4. 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2.2.10条 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²: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²。

防治措施:

1、镀锌线槽的连接件及附件应齐全,防松垫圈应齐全并拧紧;

2、金属线槽的接地必须良好,应确保每段线槽和支吊架接地良好,可采用铜导线或裸编制铜带作跨接地线,应将金属线槽的始端、终端等处与接地干线连接;

3、保护接地的跨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使用不小于4mm2的铜线软导线,金属线槽的截面积较大时,使用的跨接地线的截面积应相应增大。

1.13、管内敷线存在缺陷

现象和问题:

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电缆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线穿于同一导管内,导管内电线有接头;

3、导管内电线的总截面积大于导管截面积的40%;

危害:

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单独穿于钢导管内,会形成闭合铁磁回路,出现涡流损耗,同时线路发热使得绝缘层加速老化,危及使用安全;

2、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电缆穿于同一导管内,因其电流矢量和不等于零,会产生涡流损耗,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线穿于同一导管内时,可能造成相互干扰,给运行、检修造成难于识别和无法维护的困难。

3、导管内电线的总截面积大,散热效果差,降低载流量

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对规范及电工理论不熟悉;

2、未考虑涡流损耗及相互干扰的问题;

3、设计上选用的导管规格型号偏小,施工中增加线路,使得线管的规格偏小。

4、施工中及完成后未及时对管口进行封堵。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5.1.1条: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5.1.2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防治措施:

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采用钢导管保护时,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2、、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电缆应穿于同一导管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3、施工中发现导管的规格偏小,线缆总截面积超过管内径40%时,应及时变更线管,或按照回路分管敷设;

4、传完线缆后,导管的管口及时封堵。

1.14、电线、电缆的外皮颜色不符合要求

现象和问题:

1、保护接地、零线采用黑色电线;

2、同一建筑物内,交流三相(A、B、C)电线的外皮颜色混乱;

危害:

相线、保护接地线与零线颜色混乱,难于区分其功能,不方便维护与维修;

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对规范及标准不熟悉;

2、施工前未做技术交底施工管理不善;

3、同一建筑物内,交流三相(A、B、C)电线的线色不一致,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选用导线颜色。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5.2.2条: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防治措施:

1、详细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选择导线的颜色;

2、在定货及施工时,对严格按照保护地线(PE线)为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等要求选购与施工,以方便识别、维护及检修。

1.15、直埋电缆未可靠地保护

现象和问题:

1、室外直埋的线缆埋深小于700mm,沟底土层松动,或沟底敷设的砂厚薄不一;

2、直埋线缆穿过人行道、车道、设备基础时未加保护。

3、敷设后未保护或标示不明

原因分析:

1、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够,底土或砂子垫层不实,易造成电缆损坏;

2、穿越设备及道路时,未设保护套管,设备的运行及车辆的载重均会使得电缆受损;

3、电缆敷设后未做保护或标示不明,后期的施工容易伤及电缆,并给检修工作造成困难。

规范要求:

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第5. 3. 2条: 直埋敷设电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应敷设于壕沟里,并应沿电缆全长的上、下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少于100mm的软土或砂层。2 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采用混凝土。3 城镇电缆直埋敷设时,宜在保护板上层铺设醒目标志带。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5.6.30条 电缆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 当直埋在农田时,不应小于1m。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细砂层,其厚度宜为100mm, 在细砂层应覆盖混凝土保护板等保护层,保护层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

防治措施:

1、电缆沟底土不符合要求时,可换土或夯实处理,保证密实度;

2、电缆沟底铺设砂子时,砂垫层的厚度不小于100mm;

3、直埋电缆经过人行道、车道及设备基础时,应增加厚壁的金属保护套管,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4、埋设标桩:电缆在拐弯、接头、交叉、进出建筑物等位置应设方位标桩,直线段应适当加设标桩,标桩露出地面以150mm为宜。

1.16、电缆头制作工艺较差,存在安全隐患

现象和问题:

1、热缩电缆终端头、中间头及其附件的电压等级与源电缆额定电压不相符,热缩管出现气泡、开裂、烧糊现象;电缆干包头未爆出干包电缆头,芯线绝缘层破损;

2、电缆的连接件规格与芯线不适配,使用开口的端子,多股导线剪芯,焊接端子时焊料不饱满,接头不牢固,接线处缺平垫圈及防松垫圈,端子压接不牢;

3、电缆头屏蔽护套、铠装电力电缆的金属保护层未接地。

原因分析:

1、电缆头的绝缘包扎制作工艺不符合要求,可能造成芯线受潮,线路的绝缘电阻达不到要求,导致电缆保护层失去保护功能;

2、电缆的连接件不配套,多股导线剪芯,造成连接导线的截面积不够,焊接端子未处理好,缺防松垫圈等,会使得电缆连接不可靠,导致连接处接触电阻增大,运行时因过热引发电气故障,影响正常用电,严重时会烧坏电缆头和与之连接的设备;

3、电缆的屏蔽护套未接地,未能达到屏蔽要求;铠装电缆发热金属保护层未接地,起不到接地保护的作用,存在安全隐患。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第18.2.1条: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2. 截面积在2.5mm²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3.截面积大于2.5mm²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4. 多股铝芯线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5. 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电线。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规范第18.2.2条: 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第6.1.4条:(1)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保护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3)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第6.1.8条:制作电缆终端盒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绝缘状况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

1.17、卫生间局部等电位制作及安装不符合要求

现象和问题:

1、卫生间等电位箱扁钢位未与结构环网跨接焊;

2、扁钢与圆钢的搭接焊位置偏差;

3、搭接焊缝存在不饱满、长度不够、夹渣、裂纹、气孔等缺陷。

规范要求: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第3.4.2条(强条): 接地体(线)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2 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4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具体的搭接焊接参见图集03D501-4《接地装置安装》的要求。

防治措施:

1、施工前熟悉标准及图集要求,进行细致地技术交底。

2、等电位扁钢与环网做跨接焊;

3、扁钢与圆钢的搭接焊位置要求正确,可参见图集03D501-4《接地装置安装》Ⅶ型;4、搭接焊缝长度满足6D,焊缝饱满,不得有夹渣、裂纹、气孔等

1.18、混凝土墙面预埋线盒固定不牢靠,线盒位置偏差较大

现象和问题:

墙面预埋的接线盒未设置附加钢筋、支撑板等加固措施,或加固措施未能有效地起到加固作用,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接线盒发生位移,位置偏差大,造成的后果有:

1、后期的面板无法横平竖直地安装;

2、接线盒与线管之间的拉断。

规范要求:

按照《塑料管配线安装》(98D467)中硬塑料管与接线盒在现浇混凝土墙内安装要求:有附加筋、支撑件、螺钉固定等方法。

防治措施:

1、 混凝土墙内预埋的线管与线盒应确定合理的固定方法;

2、 按照左图所示,线盒与钢筋的固定应牢固可靠;

3、预埋的线盒,应用锯末、纸等填实。

1.19、预埋的pvc线管在穿出楼板面未设置保护措施,管口未封堵

现象和问题:

预埋的PVC线管在穿出楼板面未设置保护措施,管口未封堵。

规范要求: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4.2.9条:绝缘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2.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采取保护措施。

2、按照图集《硬塑料管配线安装》(98D467)的要求,线管的保护措施可采用保护钢管,参见下图。

3、穿出的管口应做封堵,防止杂物掉入线管,影响后期穿线工作。

防治措施:

1、编制电气预埋施工方案时,应考虑此线管穿出楼板面穿出部分的保护措施,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材料、机械的准备工作;

2、施工前必须进行熟悉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应对此保护措施熟悉;

3、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设置控制点,进行过程控制;

4、根据规范及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中的检查及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1.20、预埋卫生间等电位联接端子板截面积小于规范要求

现象和问题:

卫生间预埋的等电位联接端子板的截面积小于规范要求的50mm²

规范要求:

安装图集《等电位联接安装》(02D501-2)说明第4.条:连接线和等定位联接端子板的选用:联接线和等电位

4.1联接线的截面

联接线的截面间表1

类别

取值

总等电位

连接线

局部等电位联接线

辅助等电位联接线

一般值

不小于0.5×进线PE(PEN)线截面

不小于0.5×进线PE线截面*

两电气设备外漏导电器之间

较小PE线截面

电气设备与装置外可导电部分间

0.5×进线PE线截面

最小值

6mm2铜线

同右

有机械保护时

2.5mm2铜线或4 mm2铝线

16mm2铝线

无机械保护时

4 mm2铜线

50mm2铁

16mm2铁

最大值

25mm2铜线或相同电导值的导线**

同右

——

防治措施:

1、编制电气预埋施工方案时,应考虑此线管穿出楼板面穿出部分的保护措施,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材料、机械的准备工作;

2、施工前必须进行熟悉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应对此保护措施熟悉;

3、施工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施工,设置控制点,进行过程控制;

4、根据规范及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中的检查及验收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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