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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正路桥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8 11:57:14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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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843 公司简称:正平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409,152.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22,106.27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4,987,045.7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根据《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比上年增长8.1%,2020年和2021年两年平均增长5.1%,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交通行业,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6万亿元,同比增长约4%,新增高速公路超8,000公里,新改建高速公路9,028公里。2021年1-11月,中西部地区完成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约1.6万亿元。据202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信息,预计2021年完成脱贫地区公路投资超过8000亿元,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超过16万公里。“四纵三横”对外高速公路骨干路网全面形成,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正在稳步推进,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并大力推进了出疆入藏综合运输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水利行业,截至2021年底,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62项,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757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达到90%以上。贵州省2021年全口径水利投资273亿元,开工建设25座水库,加速推进446个在建骨干水源工程,正在推进95座病险水库治理、16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69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水库蓄水验收81座、竣工验收60座,全省新增供水量6亿立方米、总量达132亿立方米。

建筑行业,2021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约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0%,全年建筑业增加值约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1%;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128,746个,同比增长10.31%。根据《2021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显示,2021年全国建筑业完成竣工产值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0.12%;自2012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85%以上,2021年达到7.01%,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电力行业,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7692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7.9%。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1年,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10,481亿元,同比增长2.9%,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7,629万千瓦。2021年8月,国网陕西电力公司和陕西地方电力公司融合设立了新的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将进一步统筹加强陕西电网建设,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入。

旅游行业,全年国内游客32.5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8%。其中,城镇居民游客23.4亿人次,增长13.4%;农村居民游客9.0亿人次,增长11.1%。国内旅游收入29,191亿元,增长31.0%。其中,城镇居民游客花费23,644亿元,增长31.6%;农村居民游客花费5,547亿元,增长28.4%。2021年,青海省全年接待游客3973.42万人次,同比增长20%;实现旅游收入349.9亿元,同比增长20.7%。河南省游客接待量达7.9亿人次,恢复到2019年的88%;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079亿元,恢复到2019年的63%。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制造、综合开发等业务。

(二)经营模式

在交通、水利、电力、城镇、文旅产业等领域,公司以拥有的投融资、从业资质、建设、技术和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

(三)各项业务具体情况

1.交通与市政工程业务

公司具有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防水防腐保温、城市及道路照明等6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公路行业勘测设计乙级资质、公路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资质、铁路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公司多项工程荣获“江河源”杯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取得多项部级工法、专利和科技创新成果。在公路工程施工领域拥有全面的技术能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强有力的建造水平,为公司承接各类工程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勘测设计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路行业和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项目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标段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编制等。

正通检测是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检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等。

2.文旅开发业务

公司依托雄厚的基础设施建造能力,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文化旅游业发展趋势,从文化提炼、产业导入、城市提升、休闲体验、民俗融合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深度挖掘本土历史、民俗、建筑、饮食、工艺、艺术、传统演艺等民俗文化要素,着力打造以“平安驛”为品牌,以祈福文化、驿站文化为灵魂,以大众创业、三产融合、特色农产品加工为特色,以文旅产业为支撑;集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度假、居住为一体的旅游景区。目前已建成运营的“平安驿?河湟民俗文化体验地”被认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示范步行街。

3.城镇建设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接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建筑群体、各类型电子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各类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以及以传统结构为主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仿古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的修缮等,承建的多个项目曾荣获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秀建设项目、青海省建筑工程“江河源”杯省级优质工程奖、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等。

4.水利工程业务

贵州水利实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可承接水工建筑物、水电站和水泵站的建设,水力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水利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以及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拥有丰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多项工程获得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和贵州省“黄果树杯”省级优质工程奖,具备优良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信誉。

5.电力工程业务

公司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陕西隆地电力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修)二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试三级资质等,陕西隆地电力及正平隆地充电运营为高新技术企业,在电力行业拥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及建设施工、运营管理能力,可承接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电力工程、送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机电工程及电力设施的设计、施工、产品制造、运维服务,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

6.工程设施制造业务

路拓制造集团参研参编了国家标准《冷弯波纹钢管》(GB/T 34567 -2017)和行业标准《公路涵洞通道用波纹钢管(板)》(JT/T 791-2010),主研主编了青海省波纹钢板桥、波纹钢综合管廊、公路波纹钢板挡土墙的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评定9项地方标准,参研参编了内蒙古地方标准《公路波纹钢管(板)桥涵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拥有多年波纹钢结构系列产品的生产安装经验,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实力,可承接金属波纹涵管、金属钢结构、金属螺旋波纹钢管、金属螺旋波纹钢板、波纹钢板拱桥、波纹钢地下综合管廊、波纹钢板挡土墙、交通设施、公路波形护栏、金属钢结构厂房等系列产品,以及风电锚栓等高强度构件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制造、装配化施工、环保化建设,还可以承接金属长效防腐业务。截止目前,已在青海西宁和海东,西藏拉萨、湖南长沙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业务范围已涵盖青海、西藏、新疆、云南、贵州、湖南、河南、内蒙古等中西部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512,570.7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5,153.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140.92万元,每股收益0.18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4月28日在西宁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海明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409,152.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422,106.27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94,987,045.7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9,623,23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16,790,957.69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7%。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9,335.00万元。

关联监事张海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融资性业务、非融资性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上市公司高管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法人及其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关联方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方式。

公司及下属企业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均以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2年4月28日在西宁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李建莉、李秉祥、祁辉成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335.00万元。

关联董事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启民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议案获通过,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召开方式为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以每股3.15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619,037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共计募集资金439,799,966.5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8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320,395.3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9,571.23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8月5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3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募集资金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金沙县PPP项目”)投入92,000,000.00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沙县PPP项目22,243,181.1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30,403,871.36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4,506.7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57,025.4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8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57,025.44元,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向金沙县PPP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为92,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130,403,871.3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向金沙县PPP项目总承包部账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沙县支行:20352242400100000330541)支付92,000,000.00元,该账户对外支付工程款、材料款等款项68,000,000.00元,尚未对外支付余额24,000,000.00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243,181.14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8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1)47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国元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公告编号:2021-045)。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9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国元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明确意见(公告编号:2021-04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9,335.0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青海正平加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营业务:青海省加定(青甘界)至海晏(西海)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JX-2标项目公路建设、管理、运营、维护。

住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北环路农畜产品交易市场17号楼6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58,500.00万元。

2、青海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全资孙公司。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一东路11-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

3、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担任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主营业务:高纯硅、高纯硅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0.8163万元。

4、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金阳光投资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住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八一东路1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5、青海金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等。

住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方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公告

●2022年度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要求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事项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和非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等)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理以下业务:

1、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固定资产抵押借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借款、融资租赁、经营性项目借款、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借款、商票保贴、存单质押借款、市场化债转股等业务。

2、非融资性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开工预付款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非金融机构商业保函、银行信贷证明、国内外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贷款意向函、银行信用证等业务。

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求,拟采取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与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

1、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2、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7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负债70%以上的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3、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其中负债70%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负债70%以上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非全资控股孙公司)相互调剂使用。

(三)担保方式

1、公司可以为下属企业担保,下属企业可以为公司担保。

2、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金生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149,255,273股,持股比例为21.3337%。

金生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59,428,594股,持股比例为8.4944%。

李建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1,812,963股,持股比例为3.1178%。

王生娟,金生辉配偶,持有公司股份827,064股,持股比例为0.1182%。

3、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投资”,金生光持有其70%股权,金生辉持有其30%股权)持有公司股份52,444,100股,持股比例为7.4960%,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金生辉,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国际贸易(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运输信息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食品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贵州欣汇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汇盛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长)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绿苑小区悠然居2B号楼2单元2层1号,法定代表人李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市公司高管、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人及配偶担保、资产担保、金融机构认可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互保单位等担保。

5、具体担保方式以公司及下属企业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发生业务所签订的相关担保手续为准。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均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金阳光投资、欣汇盛源为公司关联法人,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由关联方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和金阳光投资、欣汇盛源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提供反担保,符合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的费用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联方、公司高管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未要求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公司高管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要求发生的正常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表决程序合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联方、公司高管为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公司高管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发展的支持。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金阳光投资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及下属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约为人民币8.5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5.2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在该限额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2年4月28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流动资金存款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应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919,790,324.93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控制,占2021年期末货币资金的54.36%。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贵金属交易、大额定期存单、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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