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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发布

时间:2022-08-22 09:31:09来源:化工仪器网

今天,聚焦化工小新为大家分享来自化工仪器网的《《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发布》。

医疗污水主要是从医院的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术室等场所工作中所排放出的,无论是成分还是来源,医疗污水都十分复杂。因为医疗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细菌、病毒和化学药剂,还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所以医疗污水的排放问题需要格外注意。尤其是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毒传染力强,对于医疗污水排放方面的管理可谓刻不容缓。

为了有效应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产生污水对环境的污染情况,政府环保部门从规范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杀菌消毒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因此,环保部门于2月1日制定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适用于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相关临时隔离场所以及研究机构等场所产生污水的处理。特别是当前疫情期间,以上场所产生的污水应该作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管控,强化杀菌消毒环节,确保出水内的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地方有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从其规定。

该《处理方案》的编制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SARS”病毒污染的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环明传〔2003〕3号)、《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2008)、《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十二项政策法规,主要要求加强分类管理,严防污染扩散;强化消毒灭菌,控制病毒扩散。

据《处理方案》,在专用设备的消毒处理应急方案中,重点针对污水量测算和消毒剂投加量进行了规定。目前,国内市场上可提供的成套消毒剂制备设备主要是二氧化氯发生器和臭氧发生器,这些设备基本可以采用自动化操作方式,设备选型根据产生的污水量而定。污水量的计算方法包括按用水量计算法、按日均污水量和变化系数计算法等,计算公式和参数选择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执行。

消毒剂消毒方面,《处理方案》规定接收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以及相关单位,采用液氯、二氧化氯、氯酸钠、漂白粉或漂白精消毒时,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小时,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粪大肠菌群数<100个/L。若因现有氯化消毒设施能力限制难以达到前述接触时间要求,接触时间为1.0小时的,余氯大于10mg/L(以游离氯计),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80mg/L,粪大肠菌群数<100个/L;若接触时间不足1.0小时的,投氯量与余氯还需适当加大。

疫情来势汹汹,切断各项传播途径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希望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医疗污水处理单位认真参考本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特殊情况也可因地制宜确定疫情期间医疗污水应急处理的具体要求,携手抵抗病毒传播,保护环境保护健康。

好了,关于“污水”《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发布就介绍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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