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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市政工程标准化图集」

时间:2022-12-07 17:11:06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隧道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市政工程标准化图集」,关于隧道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市政工程标准化图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3.4 隧道工程

3.4.1明挖隧道施工

1.明挖隧道基坑施工可参照房建工程基坑工程要求进行施工。

2.基坑周边应设置挡水墙,高度满足所在地段挡水要求且不宜低于300mm,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并刷油漆。

3.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与挡水墙的总高度不应低于1.2m,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基坑内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

4.现场宜设置渣土内转临时堆场,其墙体应采用基坑挡土墙及临边防护钢筋混凝土结构,上方设置防尘棚。

3.4.2暗挖隧道施工

3.4.2.1洞口场地布设与管理

1.洞口外场地布置应综合考虑道路、供排水、料场、加工厂、通风设施、空压机站、火工品库、车辆临时停放点、油库、值班室、生活区. 等,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境保护等要求。

2.在洞口醒目处应设置进洞人员标识牌、每日重大危险源公示牌、进洞须知牌、应急救援流程图、提示牌、安全信息公示牌及安全警示牌等图牌。

3.隧道洞口设置值班房、栏杆、门禁,采取人车分流。值班室设在洞口侧面,距隧道洞口大于30m, 设值班人员,负责进出人员登记及材料、设备与爆破器材进出隧道记录和安全监控等工作。

4.洞口宜设置隧道人员登记系统,将进出洞口人员数量、工种、时间、洞内分布位置及洞内各工序施工情况等信息反映在电子显示屏上。长、特长及高风险隧道施工应配置人员定位系统。

5.隧道洞口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管理,设置数量应满足监控范围要求。

6.隧道开挖超过100m后,隧道内外需安装通信设洞口管理示意图备保证洞内外通信畅通。

7.隧道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变压器油、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

3.4.2.2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

1.不良地质地段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预报频次∶地质素描随开挖宜每循环进行一次,包括掌子面、左右侧墙、拱顶和隧底;超前水平孔,宜每30-50米循环一次;地震反射波和超声波发射法连续预报时,前后两次重叠长度应大于5米。

2.监控测量过程中应保证作业平台稳定牢固、安全防护到位,作业时应照明充足。

3.施工开挖中的实际地质情况与预报结果应对比分析、TSP超前地质预报总结,如有异常及时上报,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4.监控量测频次∶开挖工作面观察应每次开挖后进行,及时绘制地质素描图;已支护地段每天应观察;洞外重点观察洞口段、岩溶发育区段地表和洞身埋置深度较浅地段;周边位移、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等必测项目宜布置在同一断面,量测间距按方案布置;各量测作业应持续到变形基本稳定后15-20天结束。

5.施工监测信息应及时分析、反馈,多种预测预报方法综合分析,变化异常区段监测;监控量测位移值或位移速率超过极限时,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6.隧道附近有重要建筑物、设施设备和其他保护对象时,应对建筑物进行变形和沉降观测。

7.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测量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所有预报和监控测量资料要存档。

8.地质预报工作应在隧道找顶作业结束后进行,高地应力区隧道应待工作面支护完成后进行。

3.4.2.3竖井施工

1.竖井作业场地应设置截、排水设施,施工区域及周边应排水良好,不得有积水。

2.竖井开挖前应设置锁口圈。井口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安全栅栏和安全门、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3.竖井内渣土应及时运输至弃土场,严禁在锁口周边堆放。

4.竖井开挖应严格控制开挖进尺、及时施工初期支护,保证初期支护及时封闭。

5.做好竖井开挖面的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主要是围岩的水平收敛和开挖面隆起)。

6.竖井内应设置集水井,防止积水对竖井底部浸蚀,发生竖井坍塌。

7.竖井作业面距离地面达到一定距离后应设置送风管,保证竖井内空气新鲜。

8.竖井底条件差、存在有害气体的地层,要按要求每一环爆破后进行有害气体检测。

9.竖井内潮湿时,施工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应急照明灯。

10.当工作面附近或未衬砌地段发现落石、支撑发响、大竖井防护及走道量涌水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出,并进行事故报告。竖井内必须设置应急逃生通道,可设置绳梯。

3.4.2.4洞口工程

1.洞口施工前,先清理洞口上方及侧方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洞口截、排水系统应在进洞前完成,并与路基排水顺接。

2.洞口施工应采取措施保护周围建(构)筑物、既有线、洞口附近交通道路。

3.洞口边、仰坡上方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离开挖线距离不小于1m,并挂设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洞口施工应对边、仰坡变形进行监测。

4.洞口开挖应先支护后开挖、自上而下分层开洞口边坡防护挖、分层支护;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陡峭、高边坡的洞口应根据设计和现场需要设安全棚、防护栏杆或安全网,危险段应采取加固措施。

5.洞口开挖宜避开雨季、融雪期及严寒季节。

3.4.2.5洞身开挖

1.应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结构形式、工期要求。机械设备、地质条件、围岩等级、设计要求等,选择适宜的开挖方案。采用全断面法、台阶法、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法、中隔壁法或交叉中隔壁法、双侧壁导坑法等施工方法开挖,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施工中须严控隧道开挖进尺及安全步距。台阶法施工上台阶每循环开挖进尺;V、VI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台阶下部断面一次开挖长度与上部断面相同,且不宜大于机械开挖洞身开挖示意图1.5m。中隔壁法施工同侧上、下层开挖工作面应保持3-5m。Ⅳ级及以上围岩仰拱每循环开挖长度不得大于3m,不得分幅施作。

3.两座平行隧道开挖,同向开挖工作面纵向距离应根据两隧道间距、围岩情况确定,一般不宜小于2倍洞径。隧道双向开挖面间相距15-30m时,应改为单向开挖。土质或软弱围岩隧道应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

4.全断面施工时、地质条件较差地段应对围岩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双侧壁导坑法施工时,左右导坑前后距离不宜小于15m,导坑与中间土体同时施工时,导坑应超前30-50m。

5.仰拱应分段开挖,限制分段长度,控制仰拱开挖与掌三台阶七步开挖预留核心土环形开挖子面的距离;开挖后应立即施作初期支护。

6.栈桥等架空设施基础应稳固;桥面应做防侧滑处理;两侧应设限速警示标志,车辆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km/h。

7.涌水段开挖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和潜水压。

3.4.2.6初期支护

1.开挖尺寸到位后,必须及时安装临时支撑、打锚杆和喷浆,封闭成环,保证围岩稳定。

2.做好洞内拱顶沉降和围岩水平收敛的监控量测工作。对全隧道开展地表沉降观测工作,观测点在隧道开挖前布设,并与洞内观测点布置在同一断面里程。

3.喷射砼前应清除工作面松动的岩石,确认作业区无塌方、落石等危险源存在;施工过程中喷嘴前及喷射区严禁站人;喷嘴在使用与放置时均不得对着人。喷射下风向不得有人。

4.喷射砼作业中如发生输料管路堵塞或爆裂时,必须依次停止投料、送风和供水。喷射砼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具。

5.作业平台稳定牢固、安全防护到位,作业时应照明充足;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在锚固材料终凝前不得悬挂重物。

6.钢拱架搬运应固定牢靠,防止发生碰撞和掉落;架设时不得利用装载机作为作业平台;钢架节段之间应及时连接牢固,防止倾倒,钢架背后的空隙必须用喷射砼充填密实,钢架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施工锁脚锚管,并与之连接牢固,钢架底脚严禁悬空或置于虚碴上。

7.仰拱超前拱墙混凝土施工的超前距离,宜保持3倍以上衬砌循环作业长度。仰拱和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设隧道支护计强度100%后方可允许车辆通行。

3.4.2.7衬砌作业

1.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的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工作台车须专项设计、验收。

2.防水板的临时存放点应设置消防器材及防火安全警示标志;施工时严禁吸烟,作业面的照明灯具严禁烘烤 防水板。

3.钢筋焊接作业时应在防水板一侧设阻燃挡板,衬砌钢筋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临时支撑等防倾倒措施,临时支撑应牢固可靠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衬砌台车应经专项设计,衬砌台车、台架组装调试完成应组织验收。台车内轮廓两端设反光贴,操作平台钢筋绑扎满铺脚手板,设楼梯、临边设1.2m高防护栏杆。

5.台车轨道基面应坚实平整,严禁一侧软一侧硬;台车移动过程中,应缓慢平稳,严禁生拉硬拽。台车就位后,应用靴铁刹住车轮。

6.浇筑混凝土前,应逐个检查千斤顶,确保每个丝杠千斤顶已拧紧,每个液压千斤顶已卸压。

7.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控制浇筑速度,对称浇注,两侧混凝土高差不得超过1m;挡头板与防水板、台车间接触面应紧密,挡板支撑应稳固。

8.拆除拱架、墙架和模板时,承受围岩压力的拱、墙以及封顶和封口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不承受外荷载的拱、墙混凝土强度应达到5.0Mpa。

3.4.2.8瓦斯隧道施工

1.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各个工作面应独立通风,严禁作业面之间串联通风。

2.隧道内通风设备以及斜井、竖井内电气装置应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并设可靠的切换装置、闭锁装置和防爆措施。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3.隧道作业面应配备瓦检仪,高瓦斯工点和瓦斯突出的地段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瓦斯隧道聚集处应设置瓦斯自动报警仪。

4.瓦斯检测应设置专班、专人做好检测、记录和报告工作。瓦斯监测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5.进入隧道施工前,应对易集聚瓦斯部位、不良地段部位、机电设备及开关附近20m 内范围等部位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煤与瓦斯突出较大、变化异常时应加大检测频率。瓦斯含量低于0.5%时,应每0.5~1h检测一次;瓦斯含量高于0.5%时,应随时检测,发现问题立刻报告;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停止钻孔作业;当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工作人员,切断电源。

6.钻爆作业应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7.严禁火源进洞。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前必须进行登记并接受检查。

8.隧道开挖完成后应及时喷锚支护、封闭围岩、堵塞岩面缝隙,以防瓦斯继续溢出。

3.4.2.9隧道内供风、供电、给排水

1.隧道内电力线路应采用220/380V三相五线系统,按照"高压在上、低压在下,干线在上、支线在下,动力在上、照明在下"的原则,在隧道一侧分层架设,线间距150mm。电力线路N采用胶皮绝缘导线,每隔15m用横担和绝缘子固 定。110V以下线 路 距 地 面 不 小 于2m,380V线路距地面不小于2.5m。作业地段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成洞地段照明电压可采隧道内电力线路布置隧道内电力线路用220V,应急照明灯宜不大于50m设置一个。

2.隧道内通风管与水管布设在与电力线路相对的一侧,通风管距离地面不宜小于2.5m。隧道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机应装有保险装置,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停机。送风式通风管距掌子面不宜大于15m,排风式风管距掌子面不宜大于5m。

3.施工供水的蓄水池不得设于隧道正上方,且应设有防渗漏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寒冷地区冬期施工时,应有防冻措施。

4.高压风、水管及排水管采用法兰盘连接,每隔10m采用角钢支架固定在隧道边墙上。

3.4.2.10隧道内交通安全

1.隧道洞口应设专人指挥管理车辆,并设置限载、限高、限重标志。

2.隧道内交通应实行人车分流,人行通道设置在通风管侧,可采用钢管立柱上拉警示带进行隔离,宽度1.2m。

3.洞口、成洞地段设置15km/h限速牌;在未成洞地段、工作台架处、大型设备停放处设置5km/h限速牌;在二衬、仰拱、路面等施工地人车分流段前方30m处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标牌。

4.停放在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外边缘设置警示灯,组成显示界限。

5.施工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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