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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 储存 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动

时间:2021-02-04 12:02:06来源:互联网

1月29日,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消息,我省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15日,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自2020年10月1日,省政府公布《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实施后,全省域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业态。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基层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重点对曾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村组、重点人员,以及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等可能出现非法行为的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全面开展排查。对查获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从严追根溯源,彻底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坚决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对“打非”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将“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构建烟花爆竹“网格化”监管等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定期组织开展“打非”行动。

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沟通协调,强化联合检查,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监管合力。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车站、市场等人流量较大场所,广泛宣传烟花爆竹“五禁”要求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意识;要主动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非”工作,营造“打非”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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