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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 销售电价「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时间:2022-12-21 17:23:40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输配电价 销售电价「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关于输配电价 销售电价「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自治区2021年-2022年输配及销售电价调整主要涉及哪些用户?

答:2020年9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结合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以及核定的输配电价降幅,按照“应降尽降”的原则调整了销售电价,这次调整主要涉及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两部制电价、农业排灌电价。

2.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政策执行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起,提前一个月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3.2021年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标准如何调整?

答: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单一制电价每度电下调3分钱,如:不满一千伏电压等级电价标准,调整前平段是0.5183每度电,调整后是0.4883每度电。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电度电价平段每度电下调1.41分钱至4.61分钱不等,低电压等级降幅大,高电压等级降幅小。我区九大重点产业用电大多在较低电压等级,本次调价对不同电压等级电价结构进行了优化,体现电价政策向接入电压等级普遍较低的九大重点产业倾斜。两部制电价中的基本电价没有调整。

4.居民电价、农业生产用电为何没有调整?

为落实国家关于减少交叉补贴的要求,本次电价调整没有涉及居民电价、农业生产用电。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是指,对某一类或多类用户收取明显高于其供电成本的电价,用于补贴其他类型用户明显低于供电成本的价格用电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要收取高于其用电成本的电费,用于补贴居民和农业用户电费。从各类用户电力价格的成本来看,居民用户大多在电力系统运行高峰时用电,存在明显的季节和时间性,用电负荷率低、电压等级低,供电成本相对较高;农业生产用电分布广、距离负荷区远,因此电力设施建设成本高,供电成本最高;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户用电负荷大多地理分布集中、负荷率高、电压等级高,用电量大,供电成本低于平均水平。为了保障民生民用,居民和农业用户一直都享受着与用电成本不相匹配的优惠电价,但按照国家目前电价管理的要求,是要逐步减少各类用户之间的电价交叉补贴,所以本次调整,一方面降低了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标准,另一方面居民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保持不变,进一步减少了交叉补贴。

5. 深井提灌电价取消后,对应用户电价如何调整?

答:原执行深井提灌电价用户,按照用电性质分别执行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多级扬水电价标准,其中农村地区人畜饮水执行农业排灌电价。

6.农业排灌电价主要适用于哪些用户?

答:适用于农作物培育和种植,退耕还林、防沙治沙林木培育和种植的灌溉及排涝用电。上述灌溉及排涝用电范围中是多级扬水的用电(扬程在50米及以上),统一执行多级扬水用电价格。

7.目前,销售电价中包含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分别是多少?

答:经多次调整,销售电价中包含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12分钱,自2021年1月1日起,农网还贷资金归并至对应销售目录电价或输配电价,不再单独征收。这里要说明不是所有的用户都要缴纳全部的基金及附加,比如居民和农村用户不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除缴纳系统备用费外,需要承担并足额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含农网还贷资金),共计4.1325分钱/千瓦时。

8.什么是两部制电价?

答:按电费收取形式不同,电价分为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两部制电价是将电价分成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自1965年国家颁布《电、热价格》以来,基本电价是我国普遍实行的电价政策。基本电价也称容(需)量电价,与电度电价一起共同分摊电网投资及运维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两部制电价的容(需)量电价与电度电价,原则上参考准许成本中折旧费与运行维护费的比例核定”。从这点就可以看出,电网公司收取的电度电价主要是弥补电网的运行维护成本,收取的基本电价主要是弥补电网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本。

两部制电价不是重复收费,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不影响总体电价水平。另外,设置基本电价可以引导用户通过提高负荷率方式,来有效降低用电成本,发挥电价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9.市场化电量购电价格包括哪些?

答:宁夏地区输配电价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以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客户,市场化电量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

10.当前,对转供电具体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比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电力转供电主体,对商户、住户(租户)在收取电费时,加收电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目前,在国家层面,主要政策是:

对供电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计量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计量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加收用电服务类费用。

2018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落实国家要求,确保历次输配电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近年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多次发文明确转供电价政策,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可以说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必须看到,转供电主体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分布面广、难以逐一排查到户是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的最大障碍。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清理规范转供电还要出台新的政策,届时,将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

11.涉企价格收费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何维权?

答:电力客户在发现电价收费存在不规范,或没有按照自治区目录电价进行收费,转供电加价收费的情况等,都可以通过12315举报平台投诉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在核实情况后,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从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12、广大电力客户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自治区电价政策?

答:为提升广大电力用户对自治区电价政策知晓度,今年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对银川市、吴忠市的部分用户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对重点项目、电价敏感用户、基本电费占比较高的企业用户、转供电主体等进行现场走访,详细解读自治区电价政策,提升用户对降低用电成本的感知度,提出用电优化建议,有效引导用户通过选择合理电价策略、改变用电习惯、优化用电结构等,降低用电成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已对电价政策进行了公示,同时,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其供电营业厅、95598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国网等多个渠道开展电价政策宣传,广大电力客户可根据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渠道,了解最新电价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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