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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汇总绿色建筑碳排放量的计量方法以及各种条文说明

时间:2022-06-07 17:00:30来源:网络整理

本文总结了绿色建筑碳排放的测量方法和各项条款,旨在为业内同仁进行绿色建筑碳排放提供方便。

绿色建筑碳排放测量

1.1 一般规则

1.1.1 绿色建筑碳排放测量应以单个建筑或建筑群为单位。

【文章描述】对于不同类型和功能的建筑,可以整体进行温室气体测量和报告;对于不同类型和功能的建筑,碳排放量应以单一建筑为基础进行计量。考虑建筑周边绿化对固碳的影响,按实际共享的绿化面积换算为建筑绿化面积。建筑群绿化面积换算方法与单体建筑相同。

1.1.2绿色建筑碳排放测量范围是建筑运行过程中消耗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产生的温室气体。

【文章说明】这里的一次能源是指从自然界中未经改造或改造而直接使用的能源。如原煤、天然气、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二次能源是指对一次能源进行加工、转化而获得的能源。如电力、蒸汽、燃气、汽油、柴油、重油、液化石油气、酒精、沼气、氢气和焦炭等。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研究报告,建筑物在使用中的碳排放量过程占90%,这是最重要和最容易衡量的。据一坛家介绍,该条规定绿色建筑的碳排放量是根据绿色建筑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量统计数据,包括建筑自身在运营过程中消耗的电力、原煤、柴油、天然气、家用锅炉供暖消耗。沼气,来自中央供暖和制冷间接消耗的能源的碳排放。此外,对于工业建筑和医疗建筑,在运行过程中需要排放大量的废水和废气,还应考虑这些废水和废气处理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本条的实施,一是可以把握绿色建筑碳排放的关键点,二是易于量化和实施,为后续绿色低碳指标的建立奠定基础。

1.1.3 绿色建筑碳排放测量周期为1年。

【文章说明】按照惯例,碳排放统计周期一般为1年。这里的 1 年是指一个完整的日历年,例如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或 2011 年 4 月 1 日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1.1.4 绿色建筑碳排放量测算应以年碳排放总量和单位建筑面积年碳排放量计算,其中年碳排放总量以吨/年为单位(t /年),单位建筑面积年碳排放量的单位为kg/(m2·year) (kg/(m2·year))。

【文章说明】绿色建筑年碳排放总量数值反映了绿色建筑在建成后的年度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总量,对于从总量控制碳排放具有参考意义。绿色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碳排放量值反映了绿色建筑在实际运营中的碳排放强度,对制定相关低碳指标具有参考和参考价值。所有碳排放源的碳排放量均应折算成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计算。

1.1.5 测量绿色建筑碳排放的一般步骤如下:

1 碳排放源的识别;

2碳排放量化方法的选择;

3 碳排放活动数据的选择和收集;

4碳排放因子的选择与确定;

5 碳排放量的计算;

【文章描述】建筑碳排放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其中直接排放包括建筑消耗煤炭、天然气、天然气、沼气、柴油、汽油等的碳排放;间接排放包括购买的电力、蒸汽等,以及集中供暖和制冷所消耗的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工业和医院建筑排放大量的废水和废气,这些废水和废气的处理会产生间接的碳排放,在统计中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1.2 碳排放测量方法

1.2.1 碳排放量计算公式为(14.2.1):

碳排放=AD×EF×GWP (14.2.1)

地点:

碳排放——碳排放;

AD——碳排放活动数据;

EF——排放因子;

GWP - 全球变暖潜能值。

注:附录 E 为 IPCC 公布的 GWP 值,附录 F 为中国发改委公布的 2011 年电力排放因子。

【文章描述】为了计算绿色建筑运营期的碳排放量,必须提供整个建筑运营期的碳排放活动数据(AD)、排放因子(EF)和全球变暖潜势值(GWP)被考虑。碳排放活动数据 (AD) 是对碳排放活动的测量。例如燃料、燃气或电力消耗、蒸汽使用和废水排放。排放因子数据是指每单位活动数据排放的碳排放量。据易碳之家介绍,利用排放因子数据,活动数据可以转化为温室气体排放量。例如,电力的排放因子可以表示为:tCO2/MWh。 2011年华北地区电网电力边际排放因子为0.9803tCO2/MWh。车用汽油的排放因子可以表示为:kgCO2/TJ,《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提供的最新汽油排放因子为69300kgCO2/TJ,其中二氧化碳在汽油中的占比燃烧过程100%。全球变暖潜能值是一个系数,它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 (GHG) 辐射强度在给定时间段内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的影响相关联。本标准中使用的 GWP 值是 100 年内温室效应影响的数据。例如,CH4(甲烷)的 100 年 GWP 值为 25。

绿色建筑运行测量期间的碳排放总量是所有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及其排放因子与全球变暖潜值的乘积之和。

排放源1:AD1 ×EF1×GWP1=碳排放1,

排放源2:AD2×EF2×GWP2=碳排放量2,

...

排放源n:ADn×EFn×GWPn=碳排放量n

碳汇的计算过程与碳排放源的计算过程相同。

1.2.2碳排放量化方法应科学合理,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算结果的不确定性,获得准确、一致、可重复的结果。

【文章说明】本条规定了碳排放量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说,碳排放量化方法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不同的量化方法会导致不同的计算结果。

(1)计算;

将碳排放活动数据乘以碳排放因子;

使用模型;

设备关联;

物料平衡法。

(2)监控;

持久的;

间接的。

(3)计算和监控相结合。

目前,绿色建筑中涉及的部分碳源已有相应的模型和计算公式。例如,一、二次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直接通过碳排放活动数据乘以排放因子计算得出。获得方式。对于制冷剂,可以使用模型相关性。具体请参考LEED-NC2.2版EA C4中制冷剂泄漏率的说明。5.7.第1条“灭火器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器额定充装容量的5%或50g(两者取较小者)”。建筑废水排放处理产生的碳排放,可参考《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或其他权威期刊发表的模型和计算数据。

1.2.3 碳排放活动数据(AD)的来源应准确可靠。对于各种数据源,应给出其可信度,并评估计算结果的不确定性。

【文章描述】活动数据的可靠性直接影响碳排放统计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据易谈家介绍,同一个活动数据可能有多个证明文件。至于接受哪些数据,需要对其可信度进行评估,选择最可信的数据进行计算。数据置信度应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应评估接受的活动数据的可信度并在报告中注明。例如,月度电费单、水费单、燃料和燃气采购清单,以及计量仪器记录的燃料和燃气使用数据具有很高的可靠性。未计量记录的燃料和天然气使用数据的中等可信度。对制冷剂和灭火器泄漏的信心不足。

1.2.4 排放因子(EF)的选取要合理可靠,优先考虑IPCC和国家权威机构公布的最新数值。

【文章描述】排放因子是影响碳排放测量结果准确性的重要参数。对于IPCC和国家发改委等国家权威部门来说碳排放怎么计算,他们发布的排放因子数据是基于大量数据统计和监测,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同时,随着各项研究的深入和对各种影响因素综合考虑的不断提高碳排放怎么计算,各种碳排放的排放因子也在不断变化并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应采用最新公布的数值.

1.2.5 绿色建筑碳排放报告应有第三方验证声明。

【文章描述】按照国际惯例,公布的建筑碳排放数据一般需要第三方验证才能具有相应的可信度。

1.2.6 碳排放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物的基本概况;

2 碳排放计量所涵盖的统计周期和范围边界;

3 量化各碳排放源的排放量(包括量化方法和排放因子的选择);

4 解释从量化中排除任何碳排放源;

5 可再生能源和植被等碳汇的描述;

6 定量数据可靠性描述;

【文章说明】本条对绿色建筑碳排放报告的内容做出相应规定,以确保整个报告的详细、完整、可信,也便于日后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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