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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公示「上海立润供应链管理集团」

时间:2022-11-29 09:23:20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公示「上海立润供应链管理集团」,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公示「上海立润供应链管理集团」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14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因上海地区疫情防控,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13:00-14:00以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诚栩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康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十家全资子公司:杭州润达、青岛益信、鑫海润邦、哈尔滨润达、惠中医疗、惠中生物、惠中诊断、广东润达、润澜生物、青岛润达;

十四家控股子公司:济南润达、北京东南、武汉优科联盛、苏州润达、武汉尚检、云南康泰、合肥润达、杭州怡丹、润达榕嘉、上海昆涞、合肥三立、上海润医、黑龙江龙卫、长春金泽瑞;及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2年度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9,1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人民币218,700.6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1,400.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8,700.68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3.94%和63.16%。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9,1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3、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上述资产负债率超过和预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子公司后期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0%,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益信”)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消毒产品、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医学实验室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医学实验室提供各类体外诊断产品及相关技术等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简称“鑫海润邦”)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疗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装卸搬运;专用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洁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上海惠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中医疗”)

公司住所:上海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

法定代表人:仝文斌

经营范围:临床检验器械、监测仪及配套试剂、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生产(范围详见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4、北京东南悦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东南”)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1号楼5层501-503室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道路货物运输;智能条码标注仪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疗器械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维修仪器仪表;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II类、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

5、武汉优科联盛科贸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优科联盛”)

公司住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15栋3层301-302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批发兼零售;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医疗设备租赁、维修及安装;医疗器械技术研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6、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润达”)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园17楼E1座

法定代表人:张昕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办公服务;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修理;计量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尚检”)

公司住所:武昌区宝通寺路20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西区)第4幢2层3、4、17、18、19号、第4幢3层1、2、3、4、18、19、20号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Ⅰ类批发(或零售);医疗器械Ⅱ、Ⅲ类批发;医疗器械的租赁、安装、维修;汽车销售;食品药品检验仪器安装、维修及批零兼营;办公用品、塑料制品批零兼营;实验室设备、计量检定设备、生物化学试剂(不含危化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器、智能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的批零兼营;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6%股权。

8、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怡丹”)

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08号西溪壹号创意商务中心9号楼

法定代表人:彭华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医用口罩批发;兽医专用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工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销售代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7%股权。

9、上海昆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昆涞”)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松花江路2601号1幢B区109室

法定代表人:沈坤雪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药咨询,健康咨询,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销售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装潢材料,仪器仪表,汽摩配件,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工艺礼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广东省润达医学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润达”)

公司住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汉溪商业中心)泽溪街9号1406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西药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血液制品经营;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仪器仪表批发;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医疗技术推广服务;医疗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技术转让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为医疗器械、设备、医疗卫生材料及用品提供专业清洗、消毒和灭菌;医疗设备维修。

11、合肥三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三立”)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口东南角华佗巷50号车间二4001室

法定代表人:汤勇

经营范围: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与销售;软件销售与维修;医疗器械租赁;医药咨询服务及售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策划;五金、交电产品批发;化学试剂(除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65%股权。

12、青岛润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润达”)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金刚山路8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装卸搬运;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洁具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3、长春金泽瑞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金泽瑞”)

公司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6813号

法定代表人:张以民

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研发及相关信息咨询;经销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打印机;仪器仪表的租赁及维修;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润达”)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303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哈尔滨润达”)

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

16、杭州惠中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惠中诊断”)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3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生物科技、机电设备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自有设备租赁,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销售医疗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产品,机电产品,办公用品,仪器仪表,包装材料,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润达榕嘉”)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V077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陶瓷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生物试剂(除医用生物试剂、兽用生物试剂及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建筑装饰材料零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活动房屋、集装箱箱体、机械设备的组装、拼接、改装、销售、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18、润澜(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润澜生物”)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鹤望路601号1层107室-1

法定代表人:胡震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9、黑龙江龙卫精准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黑龙江龙卫”)

公司住所: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3室

法定代表人:贾利鹏

经营范围: 医疗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医疗器械、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的销售;房屋租赁。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70%股权。

主营业务: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服务。

注:以上数据经审计,单位为万元。

20、上海惠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中生物”)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078号11幢C区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实验室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1、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济南润达”)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辛祝路87-1号306、307、308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衡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22、云南润达康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南康泰”)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科光路8号B幢502室

法定代表人:马俊生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销售、消毒产品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冷链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1.63%股权。

23、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润达”)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药检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刘田姣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仪器仪表销售及租赁;医疗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

24、上海润医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润医”)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2幢1020室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及配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及配件、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生物试剂(除医用生物试剂、兽用生物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及耗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穿透持有其51%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如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上述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应当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

四、 对2021年度担保的特别说明

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中,同意向上海润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林”)提供4,000万的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为上海润林提供了合计2,700万元银行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但2021年报审计中,审计机构认为公司与上海润林的原股东签订的41%股权转让交易未全部完成。股权转让价款的实际支付时间经合约方谅解较合同约定有所延迟,从合同内容约定条件整体来看,交易并未完全执行到位。最终判定,报告期末最终持有上海润林35%的股权,为公司权益法子公司。因此造成此前履行担保程序中公司对上海润林纳入公司并表范围的口径存在调整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1,400.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8,700.68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3.94%和63.16%,无逾期担保。

九、 上网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 备查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姚沈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姚沈杰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姚沈杰先生简历

附件:

姚沈杰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生,本科学历。2013年至2016年任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科员,2016年至2019年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科员,2019年至2022年历任杭州拱墅国投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原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拱墅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姚沈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润达医疗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信息披露的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人员对润达医疗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达医疗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润达医疗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名):张 胜 胡琳扬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负责润达医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就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监高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等方面内容进行充分审慎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反馈回复、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4、督导公司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7、定期及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核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及时、准确地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重要事项并与保荐机构沟通,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持续督导工作的总体配合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本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尚未全部完成,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保荐代表人(签名):张 胜 胡琳扬

法定代表人(签名):冉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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