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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安全管理规定「南方电网保命措施」

时间:2022-12-22 17:29:38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南方电网安全管理规定「南方电网保命措施」,关于南方电网安全管理规定「南方电网保命措施」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票作为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之一,在电网中非常常见,也非常重要,无论是本单位班组还是外来施工单位开展工作,都必须凭票工作,这里的票就是工作票,只有实际安全措满足票上的要求,我们才能许可班组人员或者施工队干活。

接下来我们就学习一下安规中这一部分的内容,由于这部分内容比较多,我准备分两次来分享学习。今天先看看前面一部分。

6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6.1 组织措施组成

6.1.1 工作流程

a) 现场勘察。

b) 工作票组织。

c) 工作票启用。

d) 工作许可。

e) 工作监护。

f) 工作间断。

g) 工作转移。

h) 工作变更和延期。

i) 工作终结。

6.1.2 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交代

6.1.2.1 外单位在填写工作票前,应由运行单位对外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单》(见附录 A)上由双方签名确认。

6.1.2.2 工作许可手续签名前,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负责人就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代。

6.1.2.3 作业前应召开现场工前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对工作班组所有人员或工作分组负责人、工作分组负责人(监护人)对分组人员进行安全交代。交代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及分工、作业地点及范围、作业环境及风险、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被交代人员应准确理解所交代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6.2 现场勘察

6.2.1 公司所属设备运维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勘察工作的内部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要求组织现场勘察;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根据 5.6.1 的要求开展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 B)。

6.2.2 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

6.2.3 工作方案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依据作业的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6.2.4 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若认为现场实际情况与原勘察结果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实,必要时应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或重新办理工作票。

6.3 工作票组织

6.3.1 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6.3.1.1 工作票签发人:

a) 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 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充足。

6.3.1.2 工作票会签人:

a) 审核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 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c) 审核外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是否具备。

6.3.1.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 亲自并正确完整地填写工作票。

b)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 核实已做完的所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d)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前应向工作班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代。关注工作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以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e) 监护工作班人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在作业中不发生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3.1.4 值班负责人:

a) 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b) 审查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c)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票会签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作补充。

d)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必要时应补充安全措施。

e) 负责值班期间的电气工作票、检修申请单或规范性书面记录过程管理。

6.3.1.5 工作许可人:

a) 厂站工作许可人。

1) 接受调度命令,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 确认已布置的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防范突然来电时安全措施完整可靠,按本规程规定应以手触试的停电设备应实施以手触试。

3) 在许可签名之前,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代。

4) 所有工作结束时,确认工作票中本厂站所负责布置的安全措施具备恢复条件。

b) 线路工作许可人。

注: 线路工作许可人指值班调度员、厂站值班员、配电(监控中心)值班员或线路运行单位指定的许可人。

1) 确认调度负责的安全措施已布置完成或已具备恢复条件。

2) 对许可命令或报告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6.3.1.6 专责监护人:

a) 明确被监护人员、监护范围和内容。

b)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 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d) 及时发现并制止被监护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3.1.7 工作班(作业)人员:

a) 熟悉工作内容、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

b) 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

c) 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和专责监护人的监督,执行现场安全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d) 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工作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e) 相互关心作业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f) 正确使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3.1.8 所列人员兼任要求:

a) 工作票签发人不应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b) 配电作业运检一体,工作票签发人可由工作许可人兼任,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c) 除 b)情况外,工作许可人不应签发工作票或担任工作班成员。

6.3.2 所列人员的特别条件及要求

6.3.2.1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会签人应由熟悉人员安全技能与技术水平,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人员担任。

6.3.2.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由熟悉工作班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及技术水平,具有充分与必要的现场作业实践经验,及相应管理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

6.3.2.3 工作许可人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及相关设备的情况。

6.3.2.4 专责监护人应具有相应且足够的工作经验,熟悉并掌握本规程,能及时发现作业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的异常。

6.3.2.5 工作班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相应的安全技能及必要的作业技能;清楚并掌握工作任务和内容、工作地点、危险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6.3.2.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简称“三种人”)每年应进行“三种人”资格考试,合格后以发文形式公布。调度许可人可不参加“三种人”资格考试,但应以调度员资格发文形式公布,并送达相关单位。

6.3.3 工作票的选用

6.3.3.1 在电气设备上或生产场所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选用以下相应的电气工作票、检修申请单或规范性书面记录:

a) 厂站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 C.1)。

b) 厂站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 C.2)。

c) 厂站第三种工作票(见附录 C.3)。

d)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 C.4)。

e)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 C.5)。

f) 低压配电网工作票(见附录 C.6)。

g) 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 C.7)。

h) 紧急抢修工作票(见附录 C.8)。

i) 书面形式布置和记录(格式和内容自行拟定)。

j) 调度检修申请单(包括检修单、方式单等,格式自行拟定)。

6.3.3.2 厂站内以下工作需选用厂站第一种工作票:

a) 高压设备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b) 在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配合的二次系统、动力或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c) 在高压电力电缆或高压线路上需停电的工作。

d) 待投运的新设备已与运行设备连接,进行新设备安装或试验的工作。

e) 检修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工作。

注:本规程中的发电机均包含用于抽水蓄能的发电电动机。

f) 换流站内需要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的工作。

6.3.3.3 厂站内以下工作需选用厂站第二种工作票:

a) 在大于表 1 规定的“非作业安全距离”数据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b) 人员作业与邻近带电设备的距离,10kV 及以下大于 0.35m 小于0.7m、20kV(35kV)大于 0.6m 小于 1.0m,且已有有效绝缘隔离措施的工作。

c) 在无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配合的二次系统、动力等回路上的工作。

d) 在转动中的发电机、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 在低压的配电箱、配电盘、动力设备和电源干线,以及控制盘上的工作。

f) 用绝缘棒组合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核相器进行核相的工作。

g) 待投运的新设备未与运行设备连接且安全距离足够,进行新设备安装或试验的工作。

h) 高压电力电缆或高压线路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i) 在换流站内无需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的直流相关设备上的工作。 6.3.3.4 厂站内以下工作需选用厂站第三种工作票:

a) 改扩建工程的土建部分不需运行设备停电的工作。

b) 生产性建筑设施扩建、修缮不需运行设备停电的工作。

c) 在电气场所运输及装卸不需运行设备停电的工作。

d) 消防、绿化等不需运行设备停电的工作。

e) 在高压场所照明回路上,不需运行设备停电的工作。

f) 非设备运维人员对设备进行红外、紫外检测的工作。

g) 其他不需运行设备停电的非电气工作。

6.3.3.5 以下工作需选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a) 高压线路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b) 在直流接地极线路或接地极上的停电工作。

6.3.3.6 以下工作需选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a) 在高压带电线路杆塔上与带电导线距离大于表 1 规定的作业安全距离的工作。

b) 在运行中的高压配电线路上的工作。

c) 在高压电力电缆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d) 在直流接地极线路或接地极上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6.3.3.7 外单位从事以下工作应选用低压配电网工作票:

a) 不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低压出线开关、主干线或多电源的分支线路停电的低压配电网工作。

b) 低压配电网的穿刺带电工作。

6.3.3.8 以下工作需选用带电作业工作票:

a) 高压设备带电作业。

b) 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 1 规定的作业安全距离,但需采用带电作业措施开展的邻近带电体的不停电工作。

6.3.3.9 以下工作需选用紧急抢修工作票:

a) 紧急缺陷和需要紧急处置的故障停运设备设施的抢修工作。

b) 灾后抢修工作。

6.3.3.10 以下工作不需办理工作票,但应以书面形式布置和做好记录:

a) 测量线路接地电阻工作。

b) 树木倒落范围与导线距离大于表 16 规定的距离且存在人身风险的砍剪树木工作。

c) 涂写杆塔号、装拆标示牌、补装塔材、非接触性仪器测量工作等。

d) 高压线路作业位置在最下层导线以下,且与带电导线距离大于表 16 规定的塔上工作。

e) 作业位置距离工作基面大于 2m 的坑底、临空面附近的工作。

f) 设备运维单位进行低压配电网停电的工作。

g) 存在人身风险的低压配电网不停电的工作。

h) 对高压配电网配电开关柜进行带电局部放电测试工作。

i) 客观确实不具备办理紧急抢修工作票条件,经地市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在开工前应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的紧急抢修工作。

6.3.3.11 调度检修申请单:按照相关调度管理规定选用。

6.3.3.12 以下工作可共用同一张厂站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

a) 厂站设备全部停电的工作。

b) 厂站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其各侧断路器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的工作。

c) 在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同一高压配电线路上的多个厂站不受同一平面场所限制)、同一电压等级、安全措施相同、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且同时停、送电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的工作。

d) 在同一厂站内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

e) 在同一发电机组的几个电动机上依次进行的工作。

f) 同一电压等级高压配电设备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

6.3.3.13 以下工作可共用同一张线路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

a) 在一条线路、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线路或同一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上的工作。

b) 在同一电压等级且同类型的数条线路上的不停电工作。

c) 同一停电范围内的设备,既有高压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又有高压配电线路上的工作,且以上工作应由同一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及同一工作许可人许可时。

6.3.3.14 以下工作可共用同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

a) 在同一厂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带电作业。

b) 在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采取相同安全措施的数条线路上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

6.3.3.15 以下工作可采用“一票多单”方式:

a) 发电厂多个分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隔离范围内使用同一张工作票的工作。

b) 使用同一张线路工作票或带电作业工作票且下设多个分组的工作(《分组工作派工单》见附录 D.2)。

6.3.3.16 其他特殊选用工作票情况:

a) 线路(电缆)、用户的检修班组或施工单位进入厂站对其管辖的线路(电缆)设备进行工作,可填用线路工作票。若在站内其他设备(电缆)上工作,应填用厂站工作票。

b) 紧急抢修应使用紧急抢修工作票,紧急抢修作业从许可时间起超过 12h 后应根据情况改用非紧急抢修工作票。抢修前预计 12h内无法完成的,应直接使用相关工作票。

今天的安规内容分享就先到这里,工作票接下来的内容将在下一篇文章中为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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