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山东最新煤矿关闭政策「临汾煤监分局副调研员」

时间:2022-12-16 10:35:36来源:搜狐

今天带来山东最新煤矿关闭政策「临汾煤监分局副调研员」,关于山东最新煤矿关闭政策「临汾煤监分局副调研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号)、《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办法》 (鲁煤监办〔2015〕56号)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 于做好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工作的通知》(鲁煤监办政法〔2019〕7 号),现将 2020年7月9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决定信息(除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予以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公告显示,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采煤工作面作业流程违规、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违规”等7项违规违法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责令付村煤业有限公司改正,并处罚款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01·责令改正,罚款二万元

1.3上1006 采煤工作面第1#和 2#、3#和 4#、4#和 5#、 21#和 22#、49#和50#、91#和92#液压支架间的错茬超过支架侧护板高度的2/3,不符合《3上100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相邻支架高低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 2/3”的规定;3下1007采煤工作面第63#和64#、 74#和75#、77#和78#液压支架间的错茬超过支架侧护板高度的 2/3,不符合《3下1007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相邻支架高低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 2/3”的规 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责令付村煤业有限公司改正,并处罚款二万元。

02·责令限10日内改正,罚款一万元

2.矿井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未将生产采区东十采区、东六采区和正在掘进的3下605里材掘进工作面和3下1008 运联掘进工作面设置为重点区域,不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上述重点区域总数及人员、出/入上述重点区域时刻、工作时间等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不具有上述重点区域超时人员总数及人员、超员人员总数及人 员报警、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不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4.3.2b)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责令付村煤业有限公司“限10日内改正,罚款一万元”。

03·责令限10日内改正,罚款一万元

3.经现场测试,3下605运巷掘进工作面第一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中段30m沿线急停装置拉动时不能动作,不能实现沿线急停闭锁功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责令付村煤业有限公司“责令限10日内改正,罚款一万元”。

04·责令改正

4.矿井通风系统图未标明3上1006采煤工作面和3下1007采煤工作面防火门的安设地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5.2020年1月份以来,矿井未定期分析密闭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八条第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6.矿井未将3下1007切眼和东十采区泄水巷探放3上老空水的6个放水孔填绘在充水性图中,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的 规定。

7.3上1006回撤通道单轨吊通道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安装在距离迎头50m处的风筒上,未安装在风筒末端,不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第 7.11 的规定。

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监察分局责令付村煤业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规违法内容。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