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关于禁止秸秆耕作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时间:2022-06-29 13:02:50来源:网络整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的紧急通知

农办吉[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厅、委、局、办):

5月以来,各地陆续进入小麦收获季节。部分地区特别是北京周边地区再次发生大规模非法焚烧秸秆,造成北京大气污染严重,引起中央领导重视,并下达加强管理指导的批示。为禁止秸秆焚烧综合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意识,增强秸秆焚烧责任意识

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综合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交通运输和民航正常运行。发展理念,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河南、陕西、山东、安徽、江苏、四川等农机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措施得力,扎扎实实做事,取得成果。

二、结合实际,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近年来,国家农机系统积极探索秸秆利用途径,推广“直接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放牧”、“颗粒压块”、 “生物分解”、“秸秆气化”、“栽培食用菌”、“制造工业原料”等利用技术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有效减少了秸秆焚烧。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和推广适合当地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遏制秸秆非法焚烧。

三、争取支持,增加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坚持“疏”与“堵”相结合,突出“疏”。政策、职责明确、密切合作、共同管理。要积极争取投资,引导项目投资向秸秆综合利用方向倾斜,支持和引导基层服务机构发展,加快各类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大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是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的关键。各级农业和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培训,以实效引导和教育农民,转变观念,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处理秸秆。要与有关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就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秸秆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开展科普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社会。舆论环境。

2007 年 6 月 14 日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猜您喜欢

图文推荐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