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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电力设施 依法追究责任吗「破坏电力设施处罚标准」

时间:2022-11-19 15:41:30来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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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元旦节前夜,雨城区一辆挖掘机在施工中,挖坏了运行中的10千伏地下电力电缆,造成周边电缆因短路引发火灾,6000多户附近居民用电中断。

2020年1月6日,雅安电力公安警务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对肇事单位雅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进行约谈,共同分析电缆损坏事件原因,按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该公司在施工中损坏运行电缆的行为,给电力企业和用电客户造成重大损失,电力公安警务室给予49235元赔偿处理意见。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31日晚7时,雅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排污通道挖掘施工作业中,不慎损坏了正运行的10千伏汉和线电力电缆,造成电缆接地和短路,引发周围电缆火灾。据事发地市民反映,电缆燃烧时浓烟扑鼻,路边的配电分支箱发出爆裂声。当地消防部门接到火警后迅速出动,在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雨城供电公司共同配合下将火扑灭。

本次电缆损坏事件造成6000多户居民停电,雨城供电公司按故障处理流程快速处理,当晚9时,经隔离故障点后先恢复10千伏主线路送电,但此时仍有1500多户居民停电。为及时恢复供电,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冒着冷雨修复电缆,一直忙碌到2020年1月1日凌晨三点,才将其抢修完毕恢复送电。

雅安电力公安警务室在处理中认为,本次电缆损坏系雅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冒险作业、野蛮施工造成,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给供电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经批评教育,该公司负责人刘某已深刻认识错误,并表示:“是我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施工中的电力安全风险,电缆挖断后引发火灾,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幸好消防官兵和供电公司及时扑灭火灾,现在想起真是后怕,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已是万幸,我诚恳接受电力公安的处理意见!”

6日当天,刘某代表肇事单位在处理意见上签字,承诺在后期施工中一定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学习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共同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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