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闻:

厦门大学:发展中国家必须重视碳关税的国际绿色经贸问题(组图)

时间:2022-09-15 14:02:35来源:网络整理

今年入夏以来,北半球多地发生高温热浪事件,让公众近距离感受气候变暖带来的影响。事实上,气候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全球性的经济和政治问题。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数十个国家和地区都提出了碳中和气候目标。此外,欧盟去年启动了一系列气候计划和行动,包括碳边界调整机制(也称为“碳关税”),这是世界上第一个针对产品碳含量的贸易措施,尽管它还没有尚未实施。但受到各方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在技术、气候等多个领域都有合作。“碳关税会影响国际贸易的公平性,甚至会阻碍和破坏全球绿色贸易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文告诉新京报记者,中国和以出口制造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关注欧盟碳关税所隐含的国际绿色经贸问题,关注自身发展权益,提前制定更有效的应对措施。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进一步表示,欧盟碳关税对我们的影响很大。低碳转型。他建议,一方面,应建立更加完善、透明的碳交易机制,加强沟通;另一方面,企业应通过技术升级,提高碳管理能力,尽可能减少碳排放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继文介绍,我国一些行业消耗大量能源,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同时,一些行业越来越低碳环保,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公开竞争的国际环境下,一些中国企业的适应能力比较强,相信未来会做得更好。

王文:

发展中国家必须关注碳关税中隐含的国际绿色贸易问题

近日,王文带领团队编写了《碳中和与中国的未来》一书,其中一章讨论了欧盟碳关税带来的绿色挑战以及中国的应对措施。

目前,世界各国尚未就碳边界调整机制(碳关税)的具体规则、模式和实施方式达成一致,尚未在全球气候治理框架下建立公平机制。符合各国低碳减排的利益,没有专门的国际碳关税同盟或协定。欧盟表示,启动碳关税的意图是希望欧盟国家对来自世界其他国家不遵守《京都协定》的商品征收进口税。

“欧盟开征碳关税不利于广大以制造业生产和工业化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与欧盟贸易往来频繁的国家。” 王文说。

首先,欧盟计划的碳边界税破坏了发达国家和工业化国家之间碳减排的公平性。在国际贸易和全球产业链中,一些发展中国家处于中下游,从事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工业生产和产品组装,对高碳排放负有责任。

其次,欧盟碳关税逆转了“嵌入式碳”问题的责任分担。“嵌入碳”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很普遍。例如,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制造业发达,生产的大量产品被其他国家消费。因此,大量的“嵌入碳”被保留在当地,属于发达国家。国家产业链外包造成的碳排放转移。

“国际社会没有统一完整的核算机制来明确全球碳足迹的来源和去向。欧美发达国家虽然消费大宗商品,但不对其碳排放负责,这使得一些发展中国家各国面临着更严峻的减排压力。” 王文进一步表示,发展中国家尚未实现工业化,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技术体系和能源利用体系建立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具有很强的惯性。例如,火力发电厂的生命周期为数十年,即使它们提前退役。,但也面临资产搁置与满足稳定用电需求的矛盾。

欧盟碳关税正式实施和推进后,将带来潜在的国际低碳贸易争端,以及气候治理国际话语权的争夺。“对此,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应对,争取自身合理权益。” 王文指出。

首先,碳中和时代的国际绿色贸易不应以欧盟碳关税战的形式进行,而应坚持包容、开放、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中国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和改进环保产品。减税清单机制。

欧盟碳交易体系_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碳交易价格_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结构缺陷,制度变革及其影响

环保产品减税清单多年来一直是国际关注的焦点。对我国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不仅带动了出口贸易额的增长,而且对环境也有特殊的好处。王文表示,中国应积极向世界展示如何建立符合各国共同利益的贸易合作机制,在国际碳中和进程下的合作新阶段,不断完善APEC环境产品减税清单。

一是加强在环境保护基础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思考;二是不断完善环境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进一步加强对具有气候影响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三、在环保产品的基础上开展环保合作 中国的低碳减排服务合作也是盘点机制中的一个重点考虑因素。

第二,绿色贸易的合作与竞争不是国际气候治理的唯一领域。在气候格局大框架下,积极寻求区域气候投资和产业合作,可以在多个细节层面开展。

能源转型合作,重点关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开展区域清洁能源技术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产业转型合作,主要包括推动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生产技术的低碳升级,打造跨国绿色产业链价值链;技术升级合作,广泛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合作;市场体系升级,包括推动地方政府与跨国市场双向合作,建立健全生态价值评价体系,发展碳市场和碳金融等方面。

最后,“十四五”期间要着力积极寻求绿色国际合作机遇,为国际气候治理奠定基础。王文表示,我国仍需继续开展多项工作,包括力争在全球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中占据有利地位,发展新型绿色贸易伙伴关系;不断提高国内绿色产业和项目的融资吸引力,促进绿色项目发展。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强项目的绿色透明度;建立稳定的长效绿色对外合作机制等。

林伯强:

应对欧盟碳关税,需要建立更好的碳交易机制

在今年6月最新版通过的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提案修订草案中,除了原有的钢铁、铝、水泥、化肥和电力5个行业外,还有有机化工、塑料、氢能和电力4个行业。加入氨。采集范围。

“从传统能源排放大国开始,体现了欧盟推动环保政策的决心。” 林伯强表示,虽然欧盟碳关税还没有实施,不知道税率是多少,如何征收,但相对肯定会对我们产生很大的影响。由于欧盟碳关税主要针对高耗能企业,我国能源消费以高碳化石能源为主,工业体系中能耗高的重化工占比较高。

欧盟碳关税的实施必然会影响相关产品的出口。林伯强还指出欧盟碳交易体系,虽然目前我国对欧盟钢材出口规模仅占出口总规模的3%左右,但碳关税可能不仅仅针对终端产品欧盟碳交易体系,而是追溯至上游产品和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所有环节。因此,产业链必须整体向低碳化转型,企业切忌侥幸心理。

欧盟碳关税是新的“贸易壁垒”吗?林伯强表示,过去关税主要针对某个国家或某个行业政策。碳关税的道德立场更高,这将迫使碳排放限制相对宽松的国家和地区向低碳转型,否则将失去欧盟市场。. 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未来可能会效仿并引入碳关税。

针对欧盟碳关税的相关内容,林伯强提出两点建议。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碳交易价格_欧盟碳交易体系_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结构缺陷,制度变革及其影响

一是构建更加完善透明的碳交易机制。全国碳市场已经启动一年多。但是,各国之间的碳交易标准并不统一。我们需要让对方认可我们的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认证。“要向对方证明我没有排放,或者没有那么多,同时说服对方。他们可能已经收了5元(关税),证明后可能只收2元够了。这些事情都需要政府和企业合作。” 林伯强说道。

事实上,征收碳税和利用碳交易机制是各国规制环境问题的两大主要手段。目前,只有电力行业被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林伯强建议,将全国碳市场的覆盖面扩大到碳边界监管机制覆盖的行业,并以明确的碳价格引导行业发展。同时,由于碳边界调整机制的具体实施措施仍处于讨论和修订阶段,需要加强与欧盟等各方的谈判和沟通,逐步推进碳边界调整的透明度。机制。

二是企业自身要尽量减少碳排放。他说,这需要一些政策引导。同时,企业应通过技术升级、生产相对低碳产品、积极参与碳交易、提高碳管理能力等方式节能降碳。

从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提案来看,要求出口商配合提供相关产品的碳排放信息。这会涉及企业机密和工业安全吗?林伯强表示,很多细节还没有公布。我们需要采取预防措施。我们必须有一个科学明确的机制,可以说服对方。同时,企业也在切实实施减碳。

常继文:

部分中国企业适应能力强,开始全面减少碳排放

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碳交易价格_欧盟碳交易体系_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结构缺陷,制度变革及其影响

在常继文看来,欧盟碳关税有两个目的。一是应对气候变化,让与之贸易的国家走低碳发展道路;二是对碳排放量较高的产品征收碳关税,或征收碳税差额,影响发展。中国国家,特别是与欧盟贸易密切的国家的产品竞争力,部分产品的出口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禁止。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我国的一些行业比欧盟消耗更多的能源或者排放更多的温室气体,但也有一些行业(比如光伏板)越来越低碳环保,而且具有国际竞争力。“总的来说,我们需要详细分析具体问题,而不是一概而论。” 常继文表示,钢铁、水泥、建材等行业仍有减碳空间。

低碳转型是一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性革命,必将对我国产生影响。常继文表示,一些行业和产品还需要一个过程来实现节能减碳,但欧盟这几年提高了很多标准。变大。“在开放竞争的国际环境下,一些中国企业的适应能力比较强,我相信他们未来会做得更好。”

在他的调查中,部分企业关注欧盟碳关税,但不知道如何应对;一些企业已经采取措施,全面减少碳排放。例如,山西安泰集团已开始全过程节能减碳。其微藻培养固碳项目已投产,可合理有效捕集燃煤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作为微生物微藻的生长基地,转化为高效藻粉产品,添加海藻粉价值高,营养价值高,广泛用于医药、化妆品等领域。

常继文还提到,欧盟限制使用化石能源是因为化石能源会产生二氧化碳,而我国现在正在大力发展绿色电力。未来,部分行业或企业可能会迁往绿电源区,或者购买更多绿电。

“事实上,在这几年的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已经转移到了青海、内蒙古等绿色电力较多的地区。从这个角度来看,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云南、四川等绿电头部领域,也可以引进一些比较好的企业,比如单晶硅生产企业、计算机计算中心等,不仅是高耗能企业,也是高新技术企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在产业结构上。有了电力,对欧洲的出口受到的冲击就会小一些。”

此外,征收碳税和利用碳排放交易机制是许多国家规制环境问题的两大主要手段。但是,我国对碳税的争议仍然很大。有人认为在实施碳交易时不应该征收碳税。常继文建议,应尽快加强研究和统一管理,特别是中国如何对欧盟产品征收碳关税的问题。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图文推荐

热点排行

精彩文章

热门推荐